全市司法系统加快推进三大平台一体融合 努力提升公共法律服务水平

15.10.2018  18:26
重庆市司法局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现场推进会精神,提高政治站位,接力加压推进,至2018年8月,40个区县(自治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1012个乡镇(街道)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11055个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服务窗口)建成投用,实体、热线、网络三大平台联动服务,最大限度满足群众法律需求。
    开州区以实体平台为载体,以服务社会稳定为重点,多措并举为群众提供综合性、便利性公共法律服务。一是实体平台全域覆盖。高标准、规范化建成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40个乡镇(街道)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534个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服务窗口);探索建立2个融合人民调解委员会、德业评导委员会、司法所、综治办、信访办“五位一体”的镇街公共法律道德服务中心,形成覆盖城乡、功能完备、惠及群众的三级公共法律服务体系。二是区域枢纽功能完善。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划分接待区、等候区、法治宣传教育和法治文化活动区、特殊功能区,配建独立的“12348”热线电话接线室、私密咨询室、人民调解室等,设置法律咨询、法律援助、人民调解、公证服务、司法鉴定、律师值班、移民政策咨询、综合服务等窗口,努力实现法律服务“一站办、一窗办、一趟办”。三是服务资源整合到位。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配备4个行政编制、3个事业编制、2个司法鉴定和公证人员、1个法律服务志愿者;从司法干警、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公证员、司法鉴定人、人民调解员中遴选210人组建公共法律服务队伍,定期或不定期派驻三级实体平台提供法律服务。四是纠纷化解有力有效。建立医患纠纷、重大矛盾纠纷、环境污染矛盾纠纷、保险纠纷、物业纠纷、土地流转矛盾纠纷、劳动争议等7个行业、专业调解组织;探索人民调解员进驻派出所,实现人民调解与公安机关行政调解无缝对接;强化“援调对接”,法律援助主动参与化解矛盾纠纷。
    渝北区立足于“法律事务咨询、法律服务指引、矛盾纠纷调解、困难群众维权、法治宣传普及”功能定位,着力打造公共法律服务品牌。一是“区中心律师天天见”。依托区综治中心(区法律援助中心),建立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设置服务窗口,每天安排专业律师在中心值班,受理、办理、指派、引导群众找律师、办公证、求法援、寻调解、学法律,将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建设成为公共法律服务综合枢纽和指挥协调平台。二是“镇街律师周三见”。依托镇街综治中心、便民服务中心或司法所等,建立镇街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每天安排1—2名专职人民调解员驻站服务,律师每周三定期到站值班,解答群众法律咨询、办理相关法律事务,镇街工作站还可视情况协调对口律师事务所增派律师到站服务,将镇街工作站建成服务群众的主阵地。三是“村居律师随时见”。依托村(社区)便民服务中心建立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配备村(社区)法律顾问,每月定期到工作室值班,解答群众法律咨询,收集反馈辖区群众法律服务需求,开展普法宣传,参与人民调解;同时通过电话、微信群、QQ群等方式提供即时在线法律咨询、法律事务指引等服务,将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建成群众身边的好帮手。
    江津区2017年10月建成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又依托司法所、改建镇街闲置办公用房、入驻镇街公共服务中心和村(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便民服务中心等,建成30个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和278个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紧扣需求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供给方式,创新推出公共法律服务产品,全面提升公共法律服务质效。一是延伸公共法律服务触角。以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镇街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村居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为主要服务平台,利用法治宣传车设立流动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配备工作人员和设施设备,不定期到基层开展“巡回问诊”、“上门服务”,打通法律服务“最后一公里”,实现群众足不出户就能咨询法律问题、申请办理公证和法律援助、调解化解纠纷。二是服务外向型经济发展。区公证处主动作为,设立重庆自贸区公证便民点,服务“一带一路”建设;筹备建设重庆江津综合保税区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为保税区企业和群众提供法律咨询、律师服务、公证服务和调解矛盾纠纷等。三是服务民营经济发展。与区工商联联合建立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开通服务民营企业“绿色通道”,积极提供精准、高效、便捷的法律服务。四是深化外出异地务工人员权益保障机制。与北京、广东、江苏等多地司法行政部门签订“点对点”城际间法律援助协作协议,加强沟通协调和办案协作,提高办案效率,降低群众维权成本。
重庆市出台《实施意见》加强警调对接工作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加强预防和化解社司法厅
綦江区“1+3+5”模式高质量建成公共法律服务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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