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保护法》正式实施首日:185件非法捕捞渔具被集中销毁、80万尾鱼放入长江……

01.03.2021  19:09

永川区松溉镇江边,80余万尾鱼苗被放入江中,被收缴的鱼竿、渔网等非法捕捞器具被集中销毁……

3月1日,《长江保护法》正式实施。重庆市珍稀特有鱼类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处、重庆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总队在永川区松溉镇联合开展《长江保护法》宣传教育暨巡航检查活动。活动现场,对在保护区重庆段收缴的185件非法捕捞器具进行了集中销毁,并组织开展了80万尾鱼苗的增殖放流。

被销毁的非法捕捞器具包括电捕鱼器14台(套),非法捕捞网具110张,鱼竿60根,可视锚鱼竿1套。

被放入江中的鱼苗包括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胭脂鱼8万尾、岩原鲤12万尾,长江上游特有鱼类厚颌鲂10万尾、中华倒刺鲃20万尾,以及净化水体的鲢10万尾、清除杂草的草鱼20万尾。

重庆市珍稀特有鱼类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处处长王维表示,长江干流重庆段生态环境保护发生了转折性变化,实施“全面禁捕”后,常见鱼类种群数量增长明显,吸引了红嘴鸥、中华秋沙鸭等水鸟前来重庆停歇、越冬。长江鲟、胭脂鱼等珍稀特有鱼类的数量也有一定增长。

在《长江保护法》实施首日,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总队与市珍稀特有鱼类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处签订了《长江上游珍稀特有鱼类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重庆段)执法联动合作协议》,并通过定期会商、同步宣传、信息共享、联合执法、共建共管等五个方面建立了长效机制。

具体来说,双方将通过建立联席会议和联络员制度,定期通报有关工作情况,共同分析研判保护区禁捕管理工作形势,研究提出不同阶段和区域的重点任务和工作措施。

通过双方同步组织开展涉及保护区管理、长江禁渔、水生野生动物保护等方面的政策法规、科普知识、管理工作的宣传培训、氛围营造,进一步提高周边社会公众的知晓率、关注度、参与度。

双方将联合会同保护区辖区相关职能部门,进一步完善保护区群防护渔网络体系,共建共享高清视频监控系统,共享无人机巡航服务成果,及时受理、处置、共享相关情报信息。

并通过“人防+技防”等措施进一步提升保护区智能化管理水平。且将联合组织保护区辖区有关部门(单位)不定期开展联合执法行动,督促检查保护区范围内“清船、清网、禁捕禁钓”以及清理整治周边涉渔市场、挖沙采石、工程建设的工作成效,依法严厉打击各类涉渔、涉保护区的违法犯罪行为,持续巩固“长江禁捕”、“绿盾行动”的工作成果。

下一步我们还将共同加强对区县相关执法和管理人员、护渔队伍、镇街及社区管理人员的相关业务培训,提升政策水平和业务能力。共同争取政策,加大对保护区监管能力的投入,共享能力建设成果;共同参与对有关工作的考核评估。”重庆市珍稀特有鱼类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处相关负责人说。

上游新闻·重庆晨报记者 范圣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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