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盛经开区完善城乡医疗救助办法

24.12.2015  20:14

  近日,万盛经开区民政局结合实际情况,修改完善《万盛经开区医疗救助办法》。

  调整资助参保标准。医疗救助对象参加一档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应缴纳的个人参保费用,重点救助对象给予全额资助,其他救助对象按80元标准资助,调整为重点救助对象按二档全额资助;其他救助对象按一档全额资助,自愿参加二挡的,按一档标准资助。

  调整普通疾病门诊医疗救助封顶线。将限额门诊救助对象的救助标准由200元调整为300元;对限额门诊救助对象以外的救助对象,门诊救助封顶线由100元调整为200元。

  提高普通疾病住院医疗救助比例。重点救助对象普通疾病住院医疗救助比例调整到70%,其他救助对象普通疾病住院救助比例调整到60%。将年救助封顶线从6千元提高到1万元。重特大疾病住院医疗救助年救助封顶线提高到15万元。(犹俊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