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档案局召开中央和国家机关协作组专题座谈会

03.07.2015  11:05
          本报讯 (记者 杨太阳) 6月26日,中央和国家机关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档案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协作组专题座谈会在公安部档案馆召开。座谈会由国家档案局档案馆(室)业务指导司举办。会上,公安部档案馆馆长唐军祺、副馆长毕宏吏分别对公安部及公安系统贯彻《意见》工作作了经验介绍。来自中组部、国办秘书一局、民政部、审计署、国家能源局、中国科协等19家中央机关档案协作组组长及组长单位的代表分别就《意见》下发以来本部门贯彻落实的情况、举措、做法等进行了交流研讨。国家档案局档案馆(室)业务指导司司长许卿卿对各单位贯彻落实《意见》提出具体要求。
      会议提出,中央和国家机关要把贯彻落实《意见》作为一项迫切、重要的任务抓紧抓实,要在“四个抓好”上下功夫。一要抓好规划,《意见》是全国档案事业发展的总方针,“十三五”规划是总方针得以实现的路线图,要以《意见》为蓝本,确定好档案工作发展的主要任务和具体指标,把机关档案工作纳入本单位“十三五”规划,把规划好《意见》实施与规划“十三五”统一起来;二要抓好系统,抓好《意见》的贯彻落实,不能把这项工作仅局限在本机关,应扩展到所属单位和本系统,各单位要本着机关、所属单位以及本系统档案工作“一盘棋”的思想,抓系统,系统抓,抓出成效;三要抓好重点,对于机关档案工作来说,基础业务建设和信息化建设互相影响、互相促进,二者要兼顾,不可偏废,协调推进,共同提高;四要抓好落实,将贯彻《意见》落到实处是各单位面临的一项硬任务,有了好的思想就会有好的文件,有了好的文件就会有好的举措,只有将这些举措落实了,贯彻到具体工作之中,才可能产生好的成效,才算真正地贯彻落实了《意见》。
      据介绍,公安部在《意见》下发后不久,就在系统、所属机构印发了关于贯彻落实《意见》的通知和报送贯彻落实《意见》情况的通知,要求全国公安机关结合本地实际,从“三个体系”建设、档案工作机制和队伍建设等方面加强和改进档案工作,一些地区公安机关以此为契机,在档案馆建设、档案信息化建设、公安档案远程查询方面取得了重大突破。刚刚结束的公安部党委会议暨部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九次会议提出,各级公安机关要大力推进基础信息化建设、警务实战化建设、执法规范化建设、队伍正规化建设的“四项建设”目标任务,进一步提升公安档案工作信息化水平,为全面深化公安改革、实现警务转型升级发挥积极作用。
      会议要求,各协作组组长单位将此次座谈会议精神在各协作组内进行传达。会后,与会人员参观了公安部档案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