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韩中澳自贸协定于12月20日实施

16.12.2015  19:56

  经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审议,并报国务院批准,中国—韩国、中国—澳大利亚自贸协定将于2015年12月20日实施第一步降税,2016年1月1日实施第二步降税。

  中韩自贸协定谈判于2012年5月启动。2015年6月,中韩双方正式签署自贸协定。根据协定关税减让方案,以2012年数据为基准,中方实现零关税的产品最终将达到税目数的91%、进口额的85%,韩方实现零关税的产品最终将达到税目数的92%、进口额的91%。2016年1月1日,中方实施零关税的税目数比例将达20%,主要包括部分电子产品、化工产品、矿产品等;韩方实施零关税的税目数比例将达50%,主要包括部分机电产品、钢铁制品和化工产品等。

  中澳自贸协定谈判于2005年4月正式启动。2015年6月,中澳双方正式签署自贸协定。根据协定关税减让方案,以2013年数据为基准,中方实现零关税的产品最终将达到税目数的97%、进口额的95%,澳方将实现全部产品零关税。2016年1月1日,中方实施零关税的税目数即达29.2%,主要有药品、医疗器械、板材、化工品、农业机械和船舶等;澳方将有45%的税目在协定生效时立即实现零关税,加上原已实施零税率的商品,零税率税目数超过90%。

  (来源:中国税务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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