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都县“三项机制”大力培育社会组织发展

30.11.2015  18:30

  建立孵化机制。修订《丰都县社会组织发展实施办法》,筹集资金120余万元,从基础设施、项目运营、管理咨询、人员培训等方面给予优惠补贴,重点培育县微型企业协会、三元红心柚技术协会等7个社会组织示范观察点。

  建立评估机制。完善《丰都县社会组织评估实施办法》,开展社会组织评估,新评估4A级社会组织1个,3A级4个。

  建立奖扶机制。建立社会组织奖励扶持长效机制,对命名为示范观察点的社会组织,给予3万元以上的奖励扶持资金,对获得3A、4A、5A级的社会组织,分别给予5000、10000、20000元的奖励资金,优先承接政府有偿转介服务。(孙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