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都县多措并举大力发展特殊教育

20.03.2015  18:50

 

      近年来,丰都县立足县域实际,坚持“特教特办、重点扶持、政府主导、部门协同”原则,尤其是在政策保障、招生入学、教育教学、经费支持等方面,强化措施、稳步推进,推动全县特殊教育实现长足发展。

一、加大经费投入,切实保障教育需求

一是建立特殊教育投入保障机制。联合县残联、县财政局印发《丰都县教育系统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将在教育系统收取的残保金80%返还教育系统,全额用于特殊教育。其中,返还总额的60%用于学生生活费补助、交通补助和生活管理费,实现特殊教育学生零收费。“十二五”期间,共支出残保金400万余元用于特殊教育。二是实施学生公用经费倾斜政策。通过财政统筹等方式,落实特殊学校学生公用经费倾斜政策,按每生每期2500元的学生公用经费标准拨付,比普通学校每生每期高1800元。三是引进民营资本兴办特殊教育。通过以奖代补、政策扶持等方式,积极引进民营资本,开展对残疾儿童的教育和康复训练,解决全县特殊教育资源不足的问题。

二、创新服务机制,推动实施全员教育

一是将特殊教育纳入国民教育总体规划。《丰都县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明确提出“到2020年,残疾儿童小学入学率达到97.5%以上,符合义务教育入学条件的正常和轻度残疾儿童受义务教育率达到100%,“三残”儿童受义务教育率达到85%以上。”通过规划引领特殊教育发展,促进残疾儿童全员入学接受教育。二是建立“三位一体”特殊教育网络。建立以特殊学校为骨干、实验小学特教班为补充、各中小学随班就读为主体的“三位一体”残疾学生教育网络体系,增加残疾儿童少年受教育机会,全县残疾学生接受义务教育率总体达93%。三是强化“三残”儿童筛查认定。以区域招生学校为责任主体,每年定期调查“三残”儿童情况,登记认定已由正规医疗机构鉴定确认“三残”儿童。联合县内医疗机构,每两年对在校小学生进行一次智力、听力、视力筛查和测查。结合残疾儿童筛查、鉴定结果,分类安置到特殊学校、特教班或就近入学随班就读,推动残疾儿童全员接受义务教育,实现残疾儿童入学无遗漏。

三、注重内涵发展,不断提升育人质量

一是开展个别化教育提高针对性。制定“个别化教育计划”,按照“以生为本、缺陷补偿、一生一策”的原则,针对每个残疾儿童的身心、智力、学习状况拟定教学目标、教育计划和行动策略,建立学生成长档案,并定期进行诊断评价,有的放矢促进学生个性化成长。二是丰富常态化教研活动提高教学效益。以培养学生“学习自主”能力为核心,以培养学习习惯为着力点,大力推进课堂教学模式改革。参与教育部课题《“三残”儿童随班就读支持保障体系》研究,开展《聋生与家长、健全儿童、社会有效沟通方式研究》《聋生心理健康教育研究》等县级课题研究,以常态化教研活动引领教育实践,显著提高育人质量水平。三是创新“1+3”教育模式提高适应能力。建立“以育残自立为核心,以心理干预、语言训练、职业培训为三大重点”的教育机制,形成融素质养成、康复矫治、从业关怀为一体的特教模式,培养学生成为残而有为、自食其力的现代人。截至目前,83.3%的残疾人毕业生分别在重庆长生彩印厂、文杰衣帽厂、渝北瑞阳科技开发有限公司等企业顺利就业。

四、加强队伍建设,优化特殊教育师资

一是完善人才培养补充机制。通过招聘考核、组织考察等方式引进人才,弥补特殊教育师资短缺。通过专家培训、校本培训、在职学历提升等方式,增强特教师资专业水平。目前特教专任教师全部取得本科以上学历,其中市级骨干教师2人,在读研究生1人。二是争取岗位设置倾斜政策。积极争取相关部门支持,将特殊教育高中初级岗位设置从0.2:3:6.8提高为1:3:6,同步为特殊教育学校设置特设岗位4个,提升教师晋升空间,调动教师工作积极性。三是保障特殊教育教师待遇。优先保障特殊教育岗位津贴,确保特殊学校教师特殊津贴足额及时发放。在职称评定、评先评优等方面给予优先,引导教师投身特殊教育事业,保障特殊教育教师队伍稳定发展。

五、强化人文关怀,提高学生幸福指数

一是实施送教上门服务残疾儿童。以丰都县特殊教育学校为依托,本着“以生为本”的理念,开展送教上门服务,关怀残疾儿童。为因各种原因不能到校接受教育的6至15周岁的残疾儿童、少年提供定期入户免费教育。目前已为16名残疾儿童开展送教上门服务。二是改革特教学生质量考评办法。对普通随班就读、特教班就读残疾学生实行教育质量差别化考核,只考核在原基础上的进步程度,降低对残疾学生在学业成绩方面的要求,防止普通学校排挤或拒绝残疾少年入学等现象。三是加大残疾儿童资助力度。县民政局把特殊学校学生全部纳入城市居民低保范畴,县财政每年专项补助特殊学校10万元用于改善学生学习和生活设施,确保残疾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