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多举措加快推进医养结合型养老服务

19.11.2015  18:20

  为积极应对快速增长的高龄失能老人养老医疗服务需求,近年来,我市大力推进医养结合型养老融合发展,通过政策引导、机构培育、人才建设、开放合作等多种途径,构建起多层次、多形式的医养结合养老服务新模式。

  加强政策引导,推进医养结合养老服务模式。市政府相继出台《关于促进健康服务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和《关于加快推进养老服务业发展的意见》,明确提出“推广医养结合的养老服务模式”,鼓励通过养老院设立医院、医院举办养老院、养老院与医院联办等形式,构建养老与医疗相互融合的服务模式;积极培育一批医疗与养老融合发展的服务机构,鼓励有条件养老机构申办医疗点,直接提供医疗服务;鼓励医疗机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与养老机构、社区养老服务中心(站)加强合作,实现老年人卫生健康服务在养老机构与医疗机构之间的便捷对接。

  加大资金投入,支持医养结合养老机构建设。近年来,市级安排资金2.7亿元,支持重庆总工会南温泉疗养院、国家级示范养老机构—重庆市第一社会福利院整体改造项目、重庆市第二社会福利院老年残疾人收养康复中心、重庆市革命伤残军人康复医院老年介护楼、重庆工会医院老年护养楼等一批医养结合型养老机构建设,目前该批项目已陆续建成并投入使用。“十二五”期间,全市新建成的20个区县社会福利中心,加强与医疗机构合作,实现了医养融合发展。同时,积极支持重医附一院青杠老年护养中心建设,充分利用重庆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的医疗、护理、康复、教育培训等优势资源,打造全国医养结合示范项目,实现养老与医疗、护理、康复的无缝连接。

  制定优惠政策,鼓励社会力量兴办医养结合养老机构。市政府出台《关于扶持发展社会办养老机构的意见》和《关于加快推进养老服务业发展的意见》,明确社会办养老机构建设用地、资金补贴、税费减免、人员培训等8项具体扶持措施。在资金补贴上,市财政每年安排专项补助资金,对社会办养老机构新建和租建床位分别按每张5000元和1000元的标准发放建设补贴。近几年,市总工会南温泉疗养院、万州文华移民福利院、涪陵仁泰护养院、大渡口德馨敬老院、巴南区花溪街道养老服务中心等一批社会力量投资的医养结合型养老机构得到重点支持,目前运营状况良好。

  完善服务体系,支持医养融合发展。对养老机构内设的医疗机构,凡符合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定点条件的,可申请纳入定点范围。加强老年人集中供养点的医疗卫生服务,合理利用现有资源,发挥医疗机构与养老机构的优势,形成互补、互动、互助、互融的发展格局。对有条件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鼓励其开设老年病科,做好老年慢病防治和康复护理。已经开设了老年病科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安排当地综合性医院对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进行定期业务指导,提供技术支持,并加强管理和督导,确保质量和实效。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康复设施设备建设,开展适宜老年人的医疗康复服务。

  注重人员培训,加强养老服务医护人才队伍建设。市级每年安排财政资金和福彩公益金开展乡镇敬老院院长、养老机构负责人和骨干养老护理员培训,目前,已免费培训2300余人;同时,大力培训养老护理员,5年来累计培训8700人。积极鼓励有条件的高等院校和职业教育机构建设养老服务实训基地,设立与养老服务相关的医学、老年服务与管理、护理学、心理学、社会工作、社会学以及老年食品用品开发等专业,全市有48所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开设了养老护理相关专业,近3年培养养老护理相关专业的学员6200名。全市有16所职业技能鉴定机构开展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鉴定,近5年有9600人通过职业技能鉴定获得了养老护理员资格证书。

  广泛开展合作,提升医养结合养老服务水平。连续两年举办中国重庆—丹麦“医养结合”研讨会,在健康护理教育和培训,医养结合服务模式以及养老院设计和规划等领域广泛合作,推动全市医养结合的养老服务业发展。2014年,市民政局、市卫生计生委与丹麦驻华大使馆三方共同签订《养老和护理谅解备忘录》,引进丹麦在养老服务业方面的技术和人才,加强双方养老(医养结合)项目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