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四届人大五次会议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
1月17日,市四届人大五次会议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听取市人大常委会、市高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本次会议应到代表868人,实到代表794人,符合法定人数。
本次全体会议的执行主席由大会主席团成员杜黎明、王洪、王合清、王志飞、石小川、朱维、李卫东、连明源、张敏、胡奇明、黄骥、黄爱龙、黄朝忠、谭观银担任,杜黎明主持会议。
孙政才、张国清、张轩、徐敬业、王鸿举、陈光国、黄奇帆、徐松南、刘学普、张鸣、曾庆红、燕平、陈雍、王显刚、陈代平和主席团成员在主席台就座。
受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的委托,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张轩作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
张轩说,2016年,市人大常委会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视察重庆重要讲话精神,按照中央“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要求,围绕全市工作大局和推进五大功能区域发展战略,依法行使职权,积极开展工作,较好完成了市四届人大四次会议确定的各项任务。
张轩说,一年来,市人大常委会发挥立法对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坚持立法与重大改革决策相衔接,坚持立法与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坚持立法与人民群众关切相呼应。全年审议法规35件,表决通过31件,其中制定7件、修改24件。启动了我市地方立法程序规定的修改工作,经常委会两次审议,《重庆市地方立法条例(草案)》已提请本次会议审议。注重监督工作的针对性、连续性和实效性。加强了对经济工作和预决算、民生工作、权力运行、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的监督。
一年来,听取审议工作报告13个,开展执法检查6项,专题询问3次。市人大常委会坚持围绕大局依法作出决议决定,坚持党管干部与人大依法任免相统一行使任免权,坚持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依法指导基层人大换届选举。目前,38个区县(自治县)全部召开了新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了新一届地方国家机关。市四届人大四次会议以来代表提出的25件议案、974件建议已全部办理完毕。坚持主任接待日制度,市人大常委会领导共接待基层的市人大代表101名,并将收集到的171条涉及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建议交有关单位和部门研究处理,推动了相关工作。
张轩说,2017年,我们将迎来党的十九大,迎来市第五次党代会和重庆直辖20周年。市人大常委会将紧紧围绕我市五大功能区域发展战略,紧扣人民群众关切,依法行使人大的立法、监督、决定和任免等各项职权,更好发挥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重要作用。认真落实中央和市委关于加强党领导立法工作的重要精神,更好发挥立法对改革发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加强对“一府两院”的工作监督,以支持发展的理念开展监督工作。坚持问题导向,坚持依法监督,确保法律法规得到有效实施,确保行政权、审判权、检察权得到正确行使。加强对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的监督。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继续推进“两联一述”,巩固实施主任接待日制度,推动代表述职制度化、规范化,加强对代表议案建议办理工作的督促和协调,完善代表议案建议落实情况跟踪机制,对代表建议答复函承诺事项进行跟踪督办。做好市人大代表换届选举相关工作,加强对新形势下换届选举新情况、新问题的研究,确保代表选举依法进行。继续加强常委会自身建设,不断提高服务保障能力和水平,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和市第五次党代会胜利召开,为加快实现“科学发展、富民兴渝”而努力奋斗!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郑洪作了《重庆市地方立法条例(草案)》的说明。
市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黄明耀、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余敏也分别作了工作报告。
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接受钱锋同志辞去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院长职务请求的决定草案;表决通过了关于接受余敏同志辞去重庆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请求的决定草案,并报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表决通过了市四届人大五次会议选举办法草案,表决通过了总监票员、监票员名单草案。
相关市领导和部分老同志应邀在主席台就座。
在渝第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市人大常委会有关副秘书长和有关部门负责人,市人民政府组成部门负责人,市高级人民法院及各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及各分院负责人,市级有关部门负责人,市人民政府参事,中央在渝有关单位负责人,有关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有关经济技术开发区主要负责人列席了本次全体会议。
外地省级人民政府驻渝办事处负责人,外国驻渝(西南)领事机构官员,部分街道、社区负责人,部分企业负责人,部分非公经济和社会组织负责人旁听了本次全体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