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赖主动缴清5000元物管费:“快把我从失信名单撤下来”

13.06.2017  07:55

重庆晚报讯 (记者 唐中明)业主蒋某拖欠5000元的物管费迟迟不缴,被告上法庭宁当老赖还是不给。前段时间,大渡口区法院执行法官意外接到蒋某电话,“我已经把物管费全给了。”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呢?

5月27日,大渡口区法院执行局的陈法官一早就接到被执行人蒋某打来的电话,称自己已把拖欠某物管公司的5000元物管费全部履行完毕。拖欠几年、数次催促都不缴的物管费怎么突然主动履行了?蒋某接下来的话给出了答案:“麻烦陈法官快点把我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上撤下来!

原来蒋某买房时向银行申请贷款,银行审查后拒绝了他的贷款申请,理由是他有执行案件在法院,其信息被最高人民法院录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蒋某这才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被迫还清了欠款。在确认蒋某已全部履行后,陈法官依法解除其失信状态。

贷款买房受限、购买机票受限、部队提干受影响……近年来,对失信被执行人的联合惩戒已频频奏效,多点开花,取得了较好效果。“除了贷款受限,‘老赖’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行政审批、政府扶持、融资信贷、市场准入、资质认定等方面都将受到惩戒。”陈法官介绍说,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的若干规定》,对失信被执行人进行联合信用惩戒的范围已经越来越广,“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信用体制和机制,大大压缩了老赖的生存空间,让其躲不过、溜不掉,最终不敢赖、不能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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