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检察院党组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

03.08.2017  16:54
            7月26日,重庆市检察院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2017年第四次集体学习,集中学习新修改的《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在原原本本学习的基础上,2名党组成员和3名支部书记结合个人工作实际、思想实际,畅谈了学习体会。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贺恒扬从深刻认识巡视制度的重大意义、全面掌握《条例》修改的主要内容、认真抓好检察机关系统内巡视工作等方面,对学习贯彻《条例》提出了明确要求。           贺恒扬强调,党中央两次修改《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对巡视目标、巡视定位、巡视内容、巡视延伸、巡视责任不断“升级”,充分彰显了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巨大政治勇气和强大政治自信。新修改的《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是党的巡视工作制度创新的最新体现,是对近年来巡视成果的固化和巡视内涵的提升,为依纪依规开展巡视和推动巡视工作常态化、制度化发展提供了制度保障。           据悉,今年,根据最高检巡视工作部署,重庆市检察院党组决定对九龙坡、巴南、城口、忠县4个区县院党组班子及成员开展巡视,并于7月中旬召开了全市检察系统内巡视工作动员部署会。目前,市检察院党组授权的两个巡视组已经到相关区县院开展巡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