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推进税收现代化的纲领性文件

25.12.2015  15:37

  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在“十二五”收官、“十三五”启幕交汇之际,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17次会议审议通过、中办国办印发的《深化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方案》(以下简称《方案》)于近日正式发布。这是一份全面推进税收现代化的纲领性文件。由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税收征管体制改革文件,在我国税收改革发展史上是第一次,具有极其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这是一份服务大局、服务发展的文件。《方案》立足服从和服务于党和国家工作大局,紧密联系税收改革发展实际,从理顺征管职责划分、创新纳税服务机制、转变征收管理方式、深度参与国际合作、优化税务组织体系、构建税收共治格局6个方面,推出31项改革措施,对深化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作了明确要求,有利于充分发挥税收职能作用,促进经济持续发展、民生有力改善、社会不断进步。《方案》的印发和实施,既是全面深化改革对税收工作的必然要求,也是全面深化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必将为全面深化改革提供税收方面的强劲保障。

  这是一份顺应民心、紧贴民意的文件。税收直接面对广大纳税人,与人民群众的利益密切相关。《方案》针对纳税人反映强烈的办税两头跑、税务检查两头查、办税标准不统一、办税流程不便利等问题,提出推行税收规范化建设、推进办税便利化改革、深化国地税合作等一系列针对性极强、“含金量”极高的创新纳税服务举措。《方案》的落实,必将加快建成职能科学、运转高效、廉洁务实的服务型税务机关,不断带给纳税人更多获得感,让人民群众充分享受改革发展的红利。

  这是一份规范征管、提升形象的文件。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税收征管法律制度是国家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税收征管效能是国家治理能力的重要体现形式。《方案》确立2020年建成与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相匹配的现代税收征管体制目标,提出坚持法治引领、深化改革创新,发挥国税、地税各自优势,推动服务深度融合、执法适度整合、信息高度聚合,着力解决现行征管体制中存在的一些突出矛盾和深层次问题。《方案》的推行,必将加快税收征管体系和征管能力现代化建设,进一步增强税收在国家治理中的基础性、支柱性、保障性作用。

  这是一份放眼全球、促进开放的文件。《方案》适应我国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的要求,确立大国税务理念,把深度参与全球税收合作,积极构建合作共赢的新型国际税收关系作为改革需要重点拓展和深化的领域,提出要适应经济全球化的趋势,主动服务对外开放战略,加强国际税收征管合作,严厉打击国际逃避税,做国际税收规则制定的参与者、引领者,体现了改革既立足国内又放眼全球的多维统筹,充分展示我国作为一个负责任大国更加主动自信参与全球经济与税收治理的积极态度。《方案》的实施,必将进一步增强我国在国际税收领域的影响力和话语权,更加有力地维护我国和广大发展中国家的税收权益。

  深化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是发展所需、大势所趋、人心所向。深入贯彻落实《方案》是税务系统、税务干部、税收工作主动作为、提升形象的一次历史性机遇,是完善税制、依法治税的一次历史性机遇,是改进税收工作和加快税收现代化建设的一次历史性机遇,也是增强我国在国际税收领域影响力和话语权的一次历史性机遇。

  “大鹏之动,非一羽之轻也;骐骥之速,非一足之动也。”站在税收事业发展新起点上,全国各级税务机关和广大税务干部要在党中央、国务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全社会的大力支持下,立即行动起来,以严的要求、实的作风、真的担当,全力以赴投入到改革之中,全身心地将改革各项举措做实做细做好,为谱写税收现代化建设的华丽篇章,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作出税务人应有的贡献!

  (来源:中国税务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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