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服务 让纳税人有更多获得感

29.12.2015  16:35

  《深化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方案》对纳税服务提出新要求:按照加快建设服务型税务机关的要求,围绕最大限度便利纳税人,最大限度规范税务人,不断提高纳税服务水平,着力解决纳税人办税两头跑、纳税成本较高等问题。

  如何更好地为纳税人服务?

  多年来,这成为摆在税务干部面前常做常新的课题。

  如今,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的《深化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方案》,继往开来,对纳税服务又提出了新要求:按照加快建设服务型税务机关的要求,围绕最大限度便利纳税人,最大限度规范税务人,不断提高纳税服务水平,着力解决纳税人办税两头跑、纳税成本较高等问题。

  诸多要求浓缩成一句话,税务机关要不断提供更好的服务,让纳税人拥有更多的获得感。

  找问题,消解纳税人办税“痛点

  税收征管直接面向纳税人,“人民有所呼,改革有所应”,《方案》作出的改革安排,充分体现了“从纳税人意见最大,最期盼的领域改起”这一要求。

  现实之中,哪些方面纳税人意见最大,最期盼着改革呢?

  小任是一位代账会计,代理着十几家企业的账务,在与税务机关打交道的过程中,小任发现:同样是办理税务登记,国税局、地税局要求报送的资料、办理的时限并不完全一致。对此,他很困惑。

  与小任不同,让财务人员王治军头疼的是,每一次报税,都要在相距近2公里的国税局、地税局之间来回跑,排队拿号、报税缴款。

  ……

  无论是小任的困惑,还是王治军的烦恼,反映的都是纳税人办税的不便利,都是纳税人的“痛点”。这些“痛点”,增加了纳税人办税成本,影响了税收服务和管理效能进一步提升。

  “下一步,税务部门将按照《方案》的部署要求,为纳税人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服务,让纳税人有更多获得感。”国家税务总局局长王军表示。

  立规范,统一纳税人办税标准

  问题明确了,解决问题从何入手呢?

  《方案》将着力点首先放在了“立规范”上。

  事实上,自2014年起,国家税务总局就开始按照国务院《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方案》的要求,先后制定和推行了纳税服务规范、税收征管规范和出口退税规范,以最大限度方便纳税人。与此同时,为最大限度规范税务人,国家税务总局还对推行税收执法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进行了积极探索,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

  一系列举措实施后,当了15年办税员的于威最大的感受是,纳税服务就像一首歌里唱得那样“越来越好。

  越来越好,是纳税人的切身感受,也是税务机关努力的方向。正如法国思想家卢梭所言,“规章只不过是穹隆顶上的拱梁,而唯有慢慢诞生的风尚才最后构成那个穹隆顶上的不可动摇的拱心石”。因此,此次改革,在巩固既有成果的基础上,坚持继承性与创新性相统一的原则,将持续推进、进一步完善税收工作标准化、规范化管理,在全国范围内实现国税、地税服务一个标准、征管一个流程、执法一把尺子。

  对于纳税人而言,这无疑具有普适的现实意义。

  不久的将来,像小任、王治军一样的纳税人,无论在哪里都能享受到标准统一、热情周到、方便高效的纳税服务,“流程更优、环节更简、耗时更短、效果更佳”将成为一种新常态。

  就像上海财经大学公共政策与治理研究院院长胡怡建教授所言,建立一个全国统一的标准化纳税服务流程,不但使税务人员办税有规可循,减少实际操作过程中自由裁量权,而且整个办理过程更加公开透明,也有利于社会公众进行监督,为经济发展营造更加公平公正的市场环境。

  促合作,减轻纳税人办税负担

  纳税服务无止境。改革在解决既有问题的同时,还需从细节处入手,不断完善,才能持续为纳税人“服好务”。

  因而,在“立规范”之外,《方案》提出:加快推行办税事项同城通办;完善首问责任、限时办结、预约办税、延时服务、“二维码”一次性告知、24小时自助办税、财税库银联网缴税、出口退税分类管理等便民服务机制;实施国税、地税合作规范化管理,全面提升合作水平……

  这意味着,纳税人的办税负担将越来越轻,国地税双方也将实现“合作常态化”。

  常态化背后,是国税、地税合作规范的全面推行。《方案》对纳税服务合作、征收管理合作、税务稽查合作、信息共享合作和其他事项合作5大方面内容合作事项均提出了要求,确保每项合作都有据可依,有章可循。

  常态化背后,也是双方合作领域的进一步深入。《方案》既要求加强实体办税服务厅合作,2016年实现“前台一家受理、后台分别受理、限时办结反馈”的服务模式,又要求建设融合国税、地税业务,标识统一、流程统一、操作统一的电子税务局,使纳税人“走进一道门、登录一个网、办妥两家事”,2017年基本实现网上办税。

  纳税服务作为整个税收体系金字塔的基础,在全面推进税收现代化,服务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大视角下,提高纳税服务水平,对于激发市场主体创业创新活力,增强经济发展的内生动力,形成“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生动局面,无疑具有十分积极的作用。

  建机制,保障纳税人合法权益

  改革由问题倒逼产生,又在不断解决问题中得到深化。

  “税务机关近年来在纳税服务方面的改革创新给我带来了很多便利,未来,希望这种时候持续不断。”南京徐会计的期待,道出了许多纳税人的心声。

  因此,为确保纳税人持续稳定地拥有获得感,《方案》提到,要建立促进诚信纳税机制,健全纳税服务投诉处理机制,优化区域税收合作机制,创新税收服务措施等,以全方位保障纳税人的各项权益。

  实际上,上述几个方面,近年来国家税务总局已经作了不少有益探索。

  2014年,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纳税信用管理办法(试行)》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公布办法(试行)》,建立税收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

  2015年,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修订后的《纳税服务投诉管理办法》,压缩了纳税服务投诉的办理时限,税务机关收到投诉后要在2个工作日内受理、20个工作日内办结,纳税人需要填写的投诉文书也由原来的5类简化为一张表格,提高投诉处理效率。

  2015年4月21日,国家税务总局将上海自贸区施行的“办税一网通”10项创新税收服务措施推广至广东、天津、福建自贸区,并在此基础上再推出10项创新措施,形成“办税一网通10+10”格局。

  借鉴美国、英国、加拿大等国在保护纳税人权益方面普遍以法律制度作支撑和保障的经验,《方案》把着力点放在“机制”二字,对于延续既有成果,持续创新,保障纳税人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的合法权益无疑具有实质意义。

  “至诚之道,可以前知”。此次改革,围绕纳税服务四个字,以纳税人为中心,从微观处着眼,于宏观处谋划,从上到下谋创新,由点及面举实措,自内而外求变化,所以未来,我们有理由相信:深化国税、地税征管体制的改革,一定会带来更好的服务,纳税人也一定会有更多的获得感。

  (来源:中国税务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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