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推进城市棚户区改造 让棚改户早日“住有所居”

27.04.2015  12:42
  4月24日,市长黄奇帆在全市城市棚户区改造工作推进会上指出,推进城市棚户区改造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有利于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促进稳增长与社会和谐。各区县、各部门要统筹做好各项工作,加快改造进度,努力让棚改户早日实现“住有所居”。
  会上,市城乡建委和国开行重庆市分行签署了《棚户区改造融资合作备忘录》,并和有关区县政府签订了年度目标责任书,国开行首批提供271.9亿元贷款支持我市城市棚户区改造。棚户区改造是重大的民生工程和发展工程,历届市委、市政府都高度重视,到2012年,全市共改造2500余万平方米、35万多户,使成片的棚户区居民的住房条件得到极大改善。2013年以来,我市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棚户区改造工作的意见》,采取“科学规划、分类实施、集约用地、资金自求平衡”的模式,计划到2017年左右,改造35个区县、323个片区的城市棚户区,改造总量达1234万平方米、14.3万户。近两年,已累计改造442万平方米、3.9万户。
  黄奇帆说,在经济发展步入新常态的背景下,进一步加大棚户区改造力度具有重要意义:一是进一步改善居民生活条件,不仅可以改善居住环境和质量,还能使棚改户拥有属于自己的房屋产权,增加财产性收入。二是有效拉动投资、住房消费需求,为“稳增长”提供动力支撑。三是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棚户区改造后置换出来的土地可以发展现代服务业和战略新兴产业,加快产业结构调整升级。四是完善城市功能,有助于美化、亮化、净化城市环境,提升城市品质。五是优化资源配置,可以盘活土地资源,使稀缺的土地资源得以重新利用,同时通过改造地块的再开发,能够较好地解决资金平衡问题。当前,要按照全面深化改革的要求,通过投融资体制的改革创新,实现投入产出的平衡。除了用好贷款利率低、周期长的国开行棚户区改造专项贷款,各区县还要通过引进社会资本、发行各类债券等多种方式筹集改造资金,加快棚户区改造工作。
  黄奇帆说,今年是棚户区改造的攻坚之年,各区县、各部门要进一步完善棚户区改造规划,抓紧完成2013-2017年棚户区改造规划的中期调整,进一步明确2015-2017年的年度改造任务,要将包括中央企业在内的国有企业棚户区纳入改造规划;要切实做好征收补偿和安置工作,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抓紧制定完善具体安置补偿办法,维护群众合法权益;要精心规划设计棚户区改造地块,统筹中心城区改造和新城区建设,推动居住与商业、办公、生态空间、交通站点的有机融合,提高城镇化建设用地的科学化水平;要落实工作责任,完善工作机制,切实抓好稳定工作,确保安置房的工程质量和居住安全;要落实好各项支持政策,多渠道筹集改造资金,切实防范政府性债务风险。
  副市长陈和平主持会议并讲话。(市政府门户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