荣昌区“三结合”全面推进社会救助工作

03.05.2016  18:21

  长期公示与动态公示相结合。各镇街在公共服务中心固定公示栏及村(居)务公开栏对低保家庭进行长期公示,新增、调增、调减等动态变化的,及时进行动态公示七日。对申请临时救助的家庭和个人,公示期不少于五日。

  备案制度与公开制度相结合。对工作经办人员和村(社)干部的近亲属享受低保和临时救助的,进行备案登记。对村(社区)干部及直系亲属享受低保、临时救助的进行定期专项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信访举报与信息核查相结合。公开社会救助咨询和监督举报电话,畅通投诉举报途径,健全投诉举报核查制度。建立完善社会救助信息核查系统,加大核查力度,提高社会救助的精准度。(刘君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