荣昌区四措施推进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

15.11.2016  01:34

  健全救助体系。健全区、镇街、村(社区)“三级”救助服务网络,注重流浪乞讨人员源头预防,加大劝导和救助服务,做好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完善救助制度,健全工作流程,规范站内管理,严格风险防控,依法依规实施救助。

  完善寻亲制度。依托全国救助寻亲网,建立寻亲服务和身份查询长效机制。对定点医院救治的42名流浪乞讨无名人员采集人头相,制作寻亲公告,向公安机关发函采集DNA数据,以便比对查询救助人员身份信息。

  推进托养服务。积极推进托养服务工作,发布托养公告,审查托养机构资格条件,现场评估、商谈托养事宜。对符合送养机构的长期滞留救助站人员,按照托养程序进行妥善安置托养;对适合送重庆市相关福利院的流浪乞讨人员进行协调联系,按规定进行托养,切实保障其合法权益。

  加大救治力度。加大对危重流浪乞讨精神病人的救治、救助力度,对城区街面的流浪人员不定期进行巡查救助,发现有危重精神病人的及时送定点医疗机构进行救治。截止10月底,全区共救助流浪乞讨人员近400人次,累计救治流浪无名精神病人48人。(刘君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