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梁区完善临时救助政策兜底帮扶困难群众

30.09.2015  16:21

  近日,铜梁区出台《关于进一步健全临时救助制度的通知》,明确临时救助的情形和标准。对突发重大疾病的困难群众,按其一次性住院治疗个人自付医疗费用的限额,特困供养对象、低保家庭、低收入等民政建档的特殊困难家庭,分别按50%、30%、10%的比例救助,全年救助封顶线1万元;对身患胃癌、肺癌等22种特殊疾病需要长期维持治疗的,按其年内个人自付医疗费用的限额比例给予最高3000元的救助;对遭遇火灾等意外事件导致家庭基本生活难以维持的,参照家庭成员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特困供养人员给予不超过6个月额度的救助,其他特殊困难家庭给予不超过3个月额度的救助;唯一住房损毁的,由政府妥善安置或给予最高6000元的资金救助;对特困供养家庭、低保家庭中有接受高等教育的新生,导致家庭基本生活暂时出现困难的,给予不超过1000元的救助;若其家庭成员均无劳动能力,最高救助5000元。(周礼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