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岸区全面推进社会救助工作

07.03.2017  23:36

  建立联动协调机制。建立由民政部门牵头,发改委、财政等7个部门配合的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协调机制,重点解决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就医、子女上学、居住等方面实际困难。截至2月底,救助困难群众15096人,支出各类救助金1773万元。

  建立医疗救助基金。筹资159万元建立扶贫济困医疗基金,从今年起,对民政救助对象发生的医保目录外医疗费用实施限额分段分档救助,可凭社会保障卡在定点医疗机构采用“一站式”结算,每人每年最高救助额为5万元。截至2月底,扶贫济困医疗救助基金救助困难群众71人,医保目录外救助金额15.1万元。

  建立“救急难”制度。申请救助与主动发现救助相结合,发挥托底线、救急难功能,解决城乡困难群众突发性、紧迫性、临时性生活困难。将 1000元以下临时救助审批权限下放至街镇,1000元以上临时救助由民政局审批,最高可救助1万元。截至2月底,救助困难群众232人,支出救助金78.2万元。(南岸区民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