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川区建立村(社区)志愿服务制度

17.08.2015  20:28

  一是项目设计制度。以空巢老人、留守儿童、残疾人、优抚对象、特困户等服务对象需求为导向,有针对性地设计村(社区)志愿服务项目。二是招募注册制度。动员村(社区)所属的工作人员、身体健康的退休人员、享受低保人员、有一技之长的村(居)民,在本村(社区)居住的外来务工人员、国家公务员、专业技术人员及辖区内的公益性单位、医院、学校、企业的职工、学生参加志愿者队伍,并在“中华志愿服务网”上注册,挂靠所在辖区志愿服务组织。村(社区)志愿服务站根据群众需要和志愿服务活动项目,及时发布志愿者招募信息,根据标准和条件吸纳社区居民参加志愿服务活动。三是教育培训制度。村(社区)每年组织志愿者培训不少于2次,增强服务技能,提高服务质量,促进村(社区)志愿服务队伍向专业化发展。四是定期服务制度。村(社区)根据服务对象需求,将志愿服务项目、志愿者服务时间有机结合起来,建立“菜单式”服务方式,制定每日、每周、每月服务计划安排“时间表”,确保服务项目落到实处。每个村(社区)志愿者的志愿服务时间累计每年不能低于8个小时。五是时间记录制度。村(社区)志愿服务组织指定专人负责,建立健全村(社区)志愿者服务时间的记录、公示、统计和确认制度,建立志愿服务台账,对志愿者的服务进行及时、完整、准确记录,每次志愿服务记录在本组织或机构内公示不少于3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六是服务评价制度。志愿服务结束后,由受助对象填写《志愿服务评价卡》,对志愿者的服务质量作出评价。七是表彰激励制度。建立评星定级、志愿者嘉许、志愿服务回馈制度,同时,对优秀志愿者在升学、就业、就医、使用社会公共设施、接受他人和组织提供的服务等方面享受优惠或优待政策,推动志愿服务活动深入持久开展。(韦纯阳 王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