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山:印发档案管理《实施意见》助力档案事业发展

21.04.2015  11:43
       

为切实贯彻落实中办发【2014】15号文件和渝委办发【2014】31号文件精神,近日,秀山自治县委办、县政府办印发了《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档案工作的实施意见》(秀山委办发【2015】6号)(以下简称《意见》),文件进一步明确了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档案工作的重点任务和具体措施以及努力方向,对全县今后一个时期开展档案工作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意见》剖析了当前秀山档案工作现状、存在的问题,结合全县实际,要求各立档单位高度认识档案工作的重要性,认真履职,从完善机制体制着手,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档案工作。

意见》强化了档案行政管理部门职能,要求档案行政管理部门要认真开展依法治档工作,县人大法制工委、县政府法制办要支持配合县档案局开展档案行政执法工作,县监察局、县人力社保局、县档案局要加强协同配合,建立联合查处档案违法违纪行为工作机制,严格追究档案违纪违法人员责任。

意见》提出了建立覆盖人民群众的档案资源体系、方便人民群众的档案利用体系和确保档案安全保密的档案安全体系。建立县档案局为主导、各行业主管部门密切配合、档案馆(室)集中统一管理的档案资源管理架构。并把数字档案馆(室)建设列入全县信息化建设整体规划。

意见》加大了对档案工作的支持与保障力度。把档案馆设备购置及维护、档案安全保管保护经费等方面的经费列入年度预算。并根据档案增量及总量,适时增加档案部门人员编制数,把档案干部培训、交流、使用列入干部培养和选拔任用统一规划,充分调动档案从业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为档案事业发展提供人才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