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合川区分局拟强制注销个体工商户公告

12.12.2017  03:26

根据《重庆市个体工商户简易注销登记管理暂行办法》,拟对刘永富等9082户个体工商户(点击查看名单)予以强制注销。对拟强制注销个体工商户有异议的,请于公告之日起60日内以书面方式向重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合川区分局提出,逾期视为无异议。

      特此公告。

联系电话:023-42751976

附件:拟强制注销个体工商户名单

重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合川区分局

2017年12月8日

拟强制注销个体工商户名单2017-12-08.xls

重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报送2017年度报告的公告
全市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 按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农民专业合作社年度报告暂行办法》、《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暂行办法》的规定,2017年度报告公示工作于2018年1月1日起启动。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选择公示年度报告的个体工商户请于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期间,登陆重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公众信息网(www.工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