璧山区司法局开展“五员”活动 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提质增效

13.12.2017  15:44
一是当好法治工作宣传员。针对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及群众关注的热点和难点,通过法制讲座、以案释法,以身边事说法等方式,帮助村居干部和群众树立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观念。
    二是当好村(居)民自治指导员。协助起草、修改和审核村居民公约、规章制度等法律文书。
    三是当好经济发展护航员。协助村居民委员会起草重要经济合同,参与项目资质资信调查,谈判及合同签订,招投标审核,参与合同纠纷的调查、调解、仲裁、诉讼活动,助推集体经济发展,带动群众致富。
    四是当好矛盾纠纷化解员。协助村(社区)处理来信来访,引导群众反映正常诉求。为基层人民调解组织调处医患矛盾、交通事故、征地拆迁等矛盾纠纷和环境保护等公益诉讼提供法律意见。
    五是当好法律咨询服务员。对群众在生产生活中遇到的问题及时提供法律咨询,结合不同情况依法引导采用省时、灵活、便捷、高效的解决办法,让群众少跑路,为群众出实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