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批用户购售电协议成功签约——重庆市售电侧改革试点迈入实质性实施阶段 分享 人民微博 新浪微博 腾讯微博

14.02.2016  17:21
              2016年2月3日上午,在杰明常务副市长的见证下,两江新区首批12家企业与重庆两江长兴电力有限公司的购售电协议成功签约,标志着我市售电侧改革试点迈入了实质性实施阶段。第一家用电企业将于2016年3月由重庆两江长兴售电公司正式供电。
              电力体制改革涉及面广、情况复杂。我市作为首批售电侧改革试点省市,面临的困难和阻力、挑战和压力十分巨大。但是,从2015年11月28日我市售电侧改革试点获批到首批用户购售电协议签订,如此显著的工作成效只经历了短短的67天,充分体现了重庆市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电力体制改革精神的执行力,展现了推进改革的“重庆决心”和“重庆速度”。
              此次签约达成2016年度售电量1.3亿千瓦时,用电企业平均签约电价0.6元/千瓦时,至少降低企业用电成本2600万元。根据新电改方案,220千伏企业用户电价可降至0.55元/千瓦时。据了解,目前两江新区既有企业现行电价相比改革后电价的差额远不止0.2元/千瓦时,如曼胡默尔公司、东风小康公司、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近3个月平均电价分别达到1.239元/千瓦时、1.2元/千瓦时和1.072元/千瓦时。
              初步预计,两江新区、长寿经开区、万州经开区、万盛平山工业园区、永川港桥工业园区等试点区域内,2016年投产新增电量用户137家,年用电量19.72亿千瓦时,可为企业节约5.19亿元电费支出;未来一个时期新增电量用户176家,年用电量约30.72亿千瓦时,每年将为企业节约8.22亿元电费支出。
              下一步,我们将尽快完善并报市政府印发全市售电侧改革试点配套实施方案,从试点的工作思路和原则、试点范围、市场主体、输配电价、电力输配、用户接入、电力交易和结算、市场监管、工作机制等方面做出全面、具体、明确的规定,将为全市推进售电侧改革试点提供明确的工作方向,并为全国电力体制改革提供示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