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推行项目档案全程监管和服务

03.02.2015  10:06
       

据四川省档案局提供的最新数据显示,截至2014年8月,四川共有945个重大建设项目通过档案专项验收,2010年以来验收项目865个,较2006年同比提高了210%。其中薛城水电站、江安长江公路大桥等29个省级重点项目达到优秀等次。这是四川省推行项目档案全程监管和服务亮出的最新“成绩单”。

自2006年以来,四川省档案局紧紧围绕每年中央和四川省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多点多极支撑发展和“两化”互动、统筹城乡发展总体战略,切实把做好项目档案工作作为服务中心、服务民生、服务发展的着力点和落脚点,在维护国家档案资源完整安全、促进项目建设科学管理方面作出了有益尝试。

制度建设是根本

加强项目档案工作,制度建设是根本。省档案局仅仅抓住制度建设这个“牛鼻子”,制定实施了一系列制度规定,使项目档案工作有规可依。

2006年11月,省人大常委会通过《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明确了项目档案建立、验收和鉴定的法律责任。2008年7月,经省政府同意印发《四川省重大建设项目档案管理办法》,强化了各级党委政府和职能部门在项目档案工作中的职责。2012年10月,省政府印发《四川省重点项目管理办法》,要求“重点项目法人要认真做好项目档案等各项基础工作和专项验收,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及时办理各项竣工验收手续。” 同时,《四川省交通重点建设项目竣工文件编制及档案整理规范》《关于加强全省水利水电工程移民档案工作的通知》等相继印发实施。这些制度规定确保了各系统各行业项目档案工作有章可循。

部门联动是基础

做好项目档案工作绝对不只是档案部门的事。一直以来,省档案局不断加强与省发改、交通、移民、能投集团等项目主管部门的联系,建立省市联动、政企联动、部门联动的项目档案工作机制,建立同行文、同指导、同监督、同验收的联席工作制度,合力破解项目档案管理中的难点和热点问题。

省档案局明确要求政府投资的重大项目,项目档案工作必须纳入项目建设合同管理,在签订项目合同时,对项目档案工作责任和义务进行约定,实行预留尾款和保证金制度,约束各项目建设参与单位档案工作行为,确保项目档案的完整准确和系统安全。

自2006年以来,省档案局先后召开了经济科技档案工作会、重大建设项目档案工作会、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项目档案验收及移交工作会;2013年在全省开展“建设项目档案管理示范工程”创建活动;2014年9月召开了全省重大建设项目档案工作推进会,通报表扬全省35个重大建设项目档案工作示范工程、21家先进单位、53名先进个人,切实扩大了项目档案工作影响力,提高了社会对项目档案工作的认知度和认同度。

分类指导是关键

在做好制度建设、部门联动的基础上,每年年初,省档案局都会根据省政府下达的重点项目名单,及时明确项目档案登记内容和责任,指导、督促相关部门做好项目档案登记工作,省级重大建设项目档案登记率从2010年的68.4%上升到2014年的83.6%。

做好登记,就意味着明确了工作对象。据此,省档案局有针对性地开展以服务为主题的“项目档案服务年”和“企业档案工作推进行动”,通过送服务到企业、到工地、到藏区、到灾区等形式,对项目档案工作实行分类指导。同时,结合行业特点,省档案干部培训基地适时举办项目档案专题培训班,近5年培训学员1万余人,打造出了一支符合项目档案工作需要的“民间”档案工作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