奉节县规范冬春救灾款物使用发放管理

03.02.2015  22:35

  为确保救灾资金及时、足额发放到受灾群众手中,奉节县民政局切实规范冬春救灾款物使用发放管理。

  一是实施分类救助,严格执行标准。对因灾住房倒塌、农作物严重绝收、伤残、因灾家庭主要劳动力死亡或重大伤病的;对因灾住房损坏、农作物部分绝收、因灾造成家庭成员出现较大伤病的;对因灾其他情况造成冬春基本生活困难的,分类给予救助。对农村分散供养五保户、低保户和重点优抚对象,适当提高救助标准,加大救助力度。救助基数不低于100元/人。

  二是认真核准对象,规范发放程序。坚持专款(物)使用、无偿使用、重点使用、分类救助,严格执行“户报、村评、乡(镇)审、县定”四程序,按照“民主评议、登记造册、张榜公布、公开发放”四步骤,全面实施受灾群众救助卡制度,做到专账管理、专人负责、手续完备、账款相符。

  三是实行重点监控,做好发放工作。确定竹园、青莲、大树、康乐、公平、石岗等6个乡镇为重点监控乡镇,县民政局将对监控乡镇冬春救助工作实行全程监督,掌握进展情况。(向国会 张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