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巴南区“四个加强”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

18.07.2017  23:23

  一是加强制度建设。制定《巴南区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方案》,起草《巴南区河长会议制度》《巴南区全面推行河长制考核问责制度》等6项配套制度,确保河长制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二是加强组织建设。全面建立区、镇街、村(社区)三级河长体系,明确区级河长4名、镇街级河长86名、村(社区)级河长391名,形成高位推动,层层联动,共同抓好河长制相关工作。

  三是加强工作督查。成立全面推行河长制督查工作组,每月对区级部门和各镇街河长制推进情况进行全面督查,对落实情况进行通报,压实河长制责任。

  四是加强河库巡查。全面启动河长巡河工作,及时发现河长制在推进过程中的重、难点问题,督促整改落实。已开展区级河长巡河4次,镇街级巡河89次,村(社区)级巡河632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