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飞对开州区河长制工作提出六点要求 

18.07.2017  21:00

        7月14日,重庆市水利局党组成员、总工程师、市河长办副主任谢飞率市河长办、市水利局水电中心一行检查指导开州区河长制工作。
        检查组一行冒雨实地察看了盛山电站运行情况,南河支流头道河水质情况,汉丰湖国家湿地公园情况,水位调节坝运行情况,汉丰湖清漂情况,澎溪河湿地保护区禁采情况,检查了开州区河长办运行情况,在听取了该区河长办工作汇报后,谢飞对开州区河长制工作提出六大要求:一要组织学习,进一步提高认识。区河长办要督促各级河长办认真学习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视察重庆重要讲话精神,学习市第五届党代会精神,充分认识“河长制”工作的现实紧迫的特殊重要性。二要因地制宜,明确目标任务。开州地处三峡库区,水资源丰富,河长制工作目标任务要结合本区实际,做到站位高、目标准,措施可行。以“南水北调”备用水源,以保护三峡库区水质等为重点,制定好“一河一策”方案,切实保护开州境内水生态、水环境,特别要解决好汉丰湖、鲤鱼塘水库的污染问题。三要齐抓共管,形成合力。“河长制”体现特定的政治属性、全社会公众参与的公共属性和职能部门共同推进的工作属性。要建立完善部门联动机制,形成部门之间齐抓共管、协作配合的“河长制”工作机制。各相关职能部门要派驻人员集中办公,切实解决河长制推行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同时,要坚持河长制工作与扶贫、人饮等工作有机结合,压茬安排,同步推进。四要做好河长制基础工作。要做实河道划界、监测断面和河长公示牌设置等基础性工作实地调查,摸清底数,按“节约、规范、适用、醒目”原则合理设置。五要保障河长制工作经费。经费是推行河长制的重要支撑。要整合水利、农林、城市建设等各项财政投入资金,涉及河长制的项目资金要优先安排,河长巡查保洁、工作经费等要纳入各级财政预算,保障“河长制”工作有序开展。六要加大宣传工作。重点突出河长工作动态、工作特色和亮点、发现和解决的重大问题、工作机制的创新、各责任部门、各乡镇街道工作以及社情民意等,努力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浓厚氛围。
        (稿源:开州区水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