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力推医养融合养老服务成效初显

22.08.2016  17:03

  近年来,我市坚持把满足老年人基本健康养老需求放在首位,通过政府引导,鼓励市场参与,整合已有的医疗卫生和养老资源,合力推进医养融合发展。目前,全市开展医养结合的养老机构205家,占养老机构总数的15%,其中23家养老机构设有医疗机构,共有医疗床位3292张。

  加强政策引导。市政府相继出台《关于促进健康服务业发展的意见》和《关于加快推进养老服务业发展的意见》,明确提出“推广医养结合的养老服务模式”,鼓励通过养老院设立医院、医院举办养老院、养老院与医院联办等形式,构建养老与医疗相互融合的服务模式;鼓励医疗机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与养老机构、社区养老服务中心(站)加强合作,实现老年人卫生健康服务在养老机构与医疗机构之间的便捷对接;对养老机构内设的医疗机构,凡符合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定点条件的,可申请纳入定点范围等。2015年11月,《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卫生计生委等部门关于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指导意见的通知》下发后,市卫生计生、民政会同人力社保等相关部门认真拟定贯彻意见,建立医养结合政策体系、标准规范和管理制度,规划建成一批医养结合机构,逐步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居家老年人提供上门服务的能力,提升老年人健康养老服务质量。

  注重规划引领。编制出台《重庆市社会福利设施布局规划》、《主城区医疗卫生设施布局规划》和《主城区街道社区划分与公共服务中心布点规划》,对有条件的地区,将养老设施与医疗设施靠近或集中设置,在新区街道和社区布局中,尽量将养老设施与相应级别医疗卫生设施进行集中布置。同时,市卫生计生、民政等部门加强对各区县养老和医疗卫生规划工作的指导,确保养老设施和医疗设施科学合理布局,以方便老年人就近享受养老和医疗服务。依托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为65岁以上老年人建立完善健康档案,实行动态管理,积极开展社区首诊、社区与大医院双向转诊工作,做好基础保健、健康体检与健康教育、慢性病管理等工作,加强对老年高危人群的干预和监测,加大医院老年病专科建设力度,开设老年病门诊,努力实现“大病在医院,小病在社区”的目标。

  加大资金投入。为推进医养融合发展,保障老年人医疗康复需要,近年来,通过积极争取国家发展改革委养老服务体系建设项目资金支持,加大市级财政资金和市级福彩公益金投入,累计安排资金2.7亿元,支持市总工会南温泉疗养院、国家级示范养老机构—市第一社会福利院整体改造项目、市第二社会福利院老年残疾人收养康复中心、市革命伤残军人康复医院老年介护楼等一批医养结合型养老机构建设,目前该批项目已陆续建成并投入使用。“十二五”期间,全市20个区县通过新建、改扩建,已建成具有生活照料、文化娱乐、医疗康复、精神慰籍等多功能为一体的综合性社会福利中心。新建成的区县社会福利中心,加强与当地医疗机构合作,实现了医养融合发展。同时,积极支持重庆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青杠老年护养中心建设,充分利用重医附一院的医疗、护理、康复、教育培训等优势资源,打造全国医养结合示范项目,实现养老与医疗、护理、康复的无缝连接。

  广泛开展合作。为推广建立医养结合的养老服务模式,连续两年举办了中国重庆—丹麦“医养结合”研讨会。2012年,巴南区与丹麦维堡市在第二届重庆—丹麦养老产业论坛暨企业洽谈会上达成谅解备忘录,共同推进巴南区养老服务和医疗卫生融合发展。2014年底,我市与丹麦签订了《养老和护理谅解备忘录》,引进丹麦在养老服务业方面的技术和技能,加强双方养老(医养结合)项目合作,并在重医附一医院青杠老年护养中心设立“中国—丹麦养老示范基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