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召开社区(村)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会议

01.04.2016  18:11

  4月1日,市社区(村)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会议,研究审议《2015年度市级和谐示范社区(村)名单》,安排部署2016年社区(村)建设工作。

  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市社区(村)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曾庆红出席会议并讲话。曾庆红充分肯定了全市社区(村)建设工作取得的成绩。她指出,2015年以来,市委、市政府围绕落实孙政才书记“减轻基层负担、聚焦服务功能、夯实基层基础、密切党群关系”重要指示精神,扎实推进全市基层党建和社区(村)建设工作,在服务体系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基层社会治理、助推脱贫攻坚、基层基础保障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绩,城乡社区服务水平进一步提升。

  曾庆红要求,各级各部门要按照中央部署要求,突出抓好“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和村(社区)换届这两个重点,充分发挥基层党建引领基层治理创新作用,进一步夯实社区(村)建设工作基础。一是扎实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把学习教育与推动经济发展、推进脱贫攻坚、创新基层社会治理、维护和谐稳定有机结合起来。二是精心组织村(社区)“两委”换届,落实区县、乡镇、村(社区)主体责任,配强村(社区)“两委”班子,营造风清气正的换届环境,为乡镇和区县换届打好基础。三是纵深推进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进一步加强便民服务中心建设,加大“群工系统”的推广运用,深化党群联动服务。四是坚持以基层党建引领基层社会治理创新,完善党组织领导的村(居)民自治机制,推进农村社区建设试点,努力形成以党组织为核心、多方参与的共治格局。五是协同发力打赢脱贫攻坚战,围绕“把基本产业做大、把基础设施做实、把基层组织做强”三个关键,硬化措施、持续加力,确保决战决胜。六是切实夯实社区(村)建设工作基础,加快村(社区)信息化建设,大力发展村级集体经济,形成村(社区)干部报酬待遇正常增长机制,保障好村(社区)办公经费和服务群众专项经费。

  市民政局局长刘涛主持会议,市社区(村)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副局长张维仑参加会议。(张艳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