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城乡建委勘察设计处喜获“重庆市残疾人工作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31.03.2016  15:34
  近日,市人社局、市残联联合印发了《关于表彰重庆市自强模范暨残疾人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渝人社发[2015]244号),市城乡建委勘察设计处喜获“重庆市残疾人工作先进集体”荣誉称号,全市仅四个市级部门内设处室获此殊荣。
  “十二五”期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市城乡建委高度重视残疾人工作,会同残联、民政、经信、老龄、规划、市政等部门和单位各司其职,扎实推动我市无障碍环境建设工作,促使我市无障碍环境设施建设成效明显。
  市城乡建委重点推动以下四个方面工作:一是健全法规体系。积极配合并推动市人大开展了我市《残疾人保障条例》、《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的立法工作,其中我市《残疾人保障条例》已颁布实施;按市政府要求,参与了我市《残疾人事业“十二五”发展规划》(渝府发[2011]25号)等文件起草工作,明确了“十二五”期间工作重点任务,督促各区县(自治县)制定了贯彻落实相关法规和规划的具体实施意见,为我市依法推进无障碍环境建设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二是完善技术标准。充分考虑我市山地城市无障碍环境建设的难度大、成本高等实际情况,投入经费上百万元,组织开展了《山地城市道路无障碍设施设计技术研究》等课题研究,先后编制发布我市《轨道交通无障碍设施设计规范》、《无障碍设计规范》、《无障碍环境建设标准设计图集》等技术标准图集指导建设工作,为我市无障碍环境建设建立了适合本市实际的技术路线。三是严格过程监管。会同规划等有关部门和单位将无障碍环境建设纳入方案设计审查、初步设计审查、施工图审查、质量监督及竣工验收等建设程序进行监管,并纳入“住建部和全市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全市工程勘察设计质量及施工图审查机构专项检查”等动态监管范畴,督促建设单位严格执行《无障碍设计规范》(GB50763)、《老年人居住建筑设计标准》(GB/T50340)等标准规范,坚持无障碍环境建设与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投入使用,做到新、改、扩建工程无障碍环境建设率达100%。四是强化示范创建。在南岸区、主城区先后被住建部等部委评为全国“十五”无障碍建设先进城区、“十一五”无障碍建设先进城市的基础上,根据住建部等部委《关于开展创建无障碍环境市县工作的通知》(建标[2013]37号)要求,会同市残联等有关部门和单位扎实推动各区县开展创建工作,及时进行动员部署、宣传发动、组织专家指导、实地核查、督促整改等工作,确保申报的创建区县最终顺利通过国家检查组对我市无障碍环境区县创建工作的实地抽查验收。我市万盛经开区等10个区县于2015年12月底被住建部、工信部、民政部、中国残联、全国老龄办联合授予“全国无障碍建设示范市县、全国无障碍建设市县”荣誉称号,我市荣获表彰区县的数量和比例位居全国前列。
  “十三五”期间,市城乡建委将深入贯彻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践行“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等有关要求,健全无障碍环境建设长效机制,切实加强无障碍环境建设与改造,为老弱病残妇这一广大群体平等参与社会生产生活创造更加便利条件,不断促进社会文明进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