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城乡建委召开全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

01.12.2016  17:07
  为深刻吸取江西省“11.24”特大事故教训,贯彻落实全国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全市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 11月28日,全国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后,市城乡建委迅即召开了全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会议设主会场和区县(自治县)分会场。会议由建管处处长主持,委党组成员、副主任李明出席会议并作讲话,委安委会成员单位负责人、区县城乡建委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以及安全站负责同志,有关建设、施工、监理企业负责同志共计1100余人参加了会议。
  会上,市城乡建委李明副主任作了讲话。李明副主任深刻分析了当前建筑安全生产形势面临的严峻形势及存在的问题,对下阶段安全生产工作提出了三方面要求:一是按照“全覆盖、零容易、严执法、重实效”的要求,进一步深化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行动,严防群死群伤。二是事故总量控制要跟进,以防高坠为重点。三是结合中央环保督导工作,狠抓文明施工。同时,精心部署了下阶段七个方面重点工作:一是督促建设单位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督促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落实到位,保证专款专用,并不得压价、压工期。二是督促施工单位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包括建立安全保障体系、按中标承诺配备人员、项目经理到岗履职、危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执行程序、打击违法分包和层层转包、加强员工培训、强化安全技术交底、落实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加强“四口五临边”防护等。三是严格执行监理行业履职的1+3文件,督促监理企业在岗履职。四是严防死守,优化监管方式,加强危大工程动态管理。五是加强安全监管队伍装备建设,配足监督人员和执法车辆。六是严查盲目抢工,深刻吸取江西“11.24”事故抢工教训。七是加强应急管理,强化事中事后处置,及时科学有效的应对各类安全事故,降低安全损害程度。李明副主任最后强调,要立即对辖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再落实,并坚持做到“五个再”的工作要求:①安全监管工作再严一点;②检查指导再细一点、全一点;③跑项目现场再勤一点;④监督人员车辆装备数量再足一点;⑤执法处罚再从严、从重、从快一点。
  会议要求,要迅速抓好此次会议精神的传达,将会议精神层层传达辖区建筑施工企业和所有在建工程项目部。要抓好贯彻落实,严格按照会议明确的任务和具体要求,细化工作措施,及时进行工作部署,并于2016年12月5日前,将会议精神落实情况报市城乡建委。同时,结合会议精神,提出要进一步抓好以下工作:一要深刻吸取事故教训,高度重视当前安全生产的极端重要性,通过检查、开现场会、行文部署等方式,把会议精神和安全生产的压力层层传递到项目上,传递到一线作业人员。二要继续深入开展大排查大整治,大整治中要加大打非治违力度,落实属地建委、街道及乡镇打非治违责任;重点工程、基础设施项目要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特别要严厉打击没有办理任何手续的非法动工项目;要建立排查台账,跟踪督促销号,做细做实大排查大整治工作。三要注重安全生产体系化建设。认真落实《重庆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办法》(市政府令第289号),切实加强工程建设招投标(承、发包)、勘察设计、施工、竣工验收等全过程的安全管理,特别要强化招投标源头环节的监督管理。四要加强执行力建设。进一步抓好“平安卡”实名制管理制度、诚信评价和监理“1+3”文件等相关制度的执行力,认真落实《重庆市城乡建设系统遏制建筑施工领域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实施方案》(渝建〔2016〕476号),切实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五要严格执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凡是发生安全事故或者涉险事故后,以及监管职责边界不太清晰,易引起歧义或误解的其他行业的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或是新闻媒体披露和社会影响较大的其它事故,区县要在第一时间逐级报送,争取工作主动。同时,年关将至,区县建委要及时与当地安监部门核对清楚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事故总量,尽量避免市城乡建委与市安监局掌握的事故死亡人数不吻合的问题,为今年安全生产目标考核打下良好的基础。
  通过本次电视电话会议,深刻吸取近期重特大事故教训,借镜观形,引以为鉴,举一反三,坚决杜绝行业重特大事故发生,推进全市建筑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促进安全生产年度目标任务顺利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