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贯彻实施《重庆市志愿服务条例》取得显著成效

11.04.2017  21:34

 

  《重庆市志愿服务条例》自2015年10月1日施行以来,我市深入贯彻落实《条例》要求,大力推进志愿服务事业发展,在制度化、组织化、信息化、社会化、普及化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

   一是加强志愿服务 法制 建设,完善政策制度体系。 在行政法规层面,配合市政府法制办做好国务院《志愿服务条例(草案送审稿)》公开征求意见工作,目前《条例》已报请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推动志愿服务内容纳入《重庆市家庭教育促进条例》。在重大政策层面,推动志愿服务内容纳入《重庆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年)》《重庆市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实施方案(2016—2020年)》《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健全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的实施意见》《关于指导推进重庆市家庭教育的五年规划(2016—2020年)》《重庆市“十三五”加快残疾人小康进程规划的通知》等文件中。在部门政策层面,配合市文明办做好《关于推进志愿服务制度化的实施意见》的研究起草工作,会同市文明办印发《关于规范使用全国志愿服务信息系统的通知》,为推进志愿服务发展提供了重要制度保障。

   二是促进志愿服务组织发展,拓宽服务实践平台。 积极贯彻落实中央宣传部等8部门《关于支持和发展志愿服务组织的意见》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改革社会组织管理制度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的意见》,着眼于大量志愿服务组织没有取得合法身份、经费不足、人才短缺等突出问题,本着扶持引导与规范发展并重的原则,着力推进志愿服务组织登记管理、能力建设、服务功能发挥。其一,通过健全孵化机制、给予项目资助、完善监督管理、强化示范引领等措施和方式,加大志愿服务组织培育力度,对公益慈善类、城乡社区服务类等四类社会组织开展直接登记,对达不到登记条件的,由街道办事处(乡镇)实施备案管理。截至目前,全市共在民政部门登记志愿服务组织127家,其中在《重庆市志愿服务条例》实施后登记的为38家;在街道办事处(乡镇)备案志愿服务组织2096家,较《重庆市志愿服务条例》实施前增长2.6倍。依托全国志愿服务信息系统注册志愿团体34300余个,其中在《重庆市志愿服务条例》实施后注册的为5700个。其二,依法用好登记审查、业务指导、年度报告、联合执法、检查评估等多种途径,帮助志愿服务组织提升管理水平和服务能力,督导志愿服务组织合法、规范地开展活动。

   三是推进志愿服务信息化管理,促进数据互联互通。 根据《重庆市志愿服务条例》和《关于支持和发展志愿服务组织的意见》以及中央文明办、民政部对信息化和数据汇集的要求,在加大推广应用全国志愿服务信息系统的同时,与市文明办联合印发《关于规范使用全国志愿服务信息系统的通知》,为公民参与志愿服务、记录服务信息,志愿服务组织采集需求、发布项目,党政部门掌握志愿服务情况、进行数据决策分析搭建了全流程、信息化的综合管理服务平台,提升了公众参与志愿服务的便捷度、志愿服务供需对接的精准度和志愿服务决策管理的科学度,基本做到了志愿服务信息数据的唯一性、完整性、权威性。截至目前,我市共依托全国志愿服务信息系统注册实名认证志愿者470余万人,其中在《重庆市志愿服务条例》实施后注册的约为143万人。

   四是深化志愿服务实践,培育打造服务品牌。 围绕“党委政府关注什么”“群众需要什么”“志愿者能做什么”,依托全国志愿服务信息系统开发各类志愿服务项目25438个,其中在《重庆市志愿服务条例》实施后发布的志愿服务项目达 24826 个。充分发挥社区作为志愿服务主阵地的作用,广泛依托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和社区社会工作室,建立6500余个社区(村)志愿服务站(点),搭建志愿者、服务对象和服务项目对接平台,引导群众就近就便参与志愿服务,促进公共服务、便民利民服务、志愿服务有机衔接。通过实施中央财政和市级福彩公益金支持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服务项目、开展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志愿服务项目推选交流等活动,大力推广“菜单式”志愿服务、“社工+志愿者”协作服务的经验做法,仅2015—2016年,市民政局便投入5400余万元立项社会工作服务项目和志愿服务组织项目400余个,逐步探索建立了“社工+志愿者”的运行机制,推动了扶贫、济困、扶老、救孤、恤病、助残、救灾、助医、助学等领域志愿服务的社会化、常态化,涌现出了 “心语心愿”“点亮心窗”“守护天使”“社区益童”“守望幸福”等众多志愿服务品牌。

   五是创新志愿服务宣传,营造浓厚社会氛围。 将学习贯彻《重庆市志愿服务条例》与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相结合,将志愿服务宣传与社会工作宣传相结合,围绕学雷锋纪念日、国际社工日、中华慈善日、国际志愿者日等时间节点和重大主题宣传活动以及志愿服务优秀事迹、典型案例等,利用报刊、网站、微博、微信和现场展示、提供服务、分发宣传品等方式和手段,大力弘扬和普及志愿精神,积极营造浓厚社会氛围。

  同时,我市志愿服务还存在服务提供不够精准、供需对接不够顺畅、活动组织不够规范等问题。今后,我局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重庆市志愿服务条例》,认真履行行政管理职责,在加大志愿服务组织培育发展力度、加快志愿服务制度化进程、深化社区志愿服务项目开展等方面创新突破,推进志愿服务事业深入、持续发展。

(社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