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食药监局公布违法案件 苕粉竟含甲醛

13.06.2017  12:43
【摘要】 渝北区夫妻食品经营部经营的标示为“贵阳味希食品厂”生产的“味希”特制苕粉,经重庆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检验,含有甲醛。同样,江北区志旺食品经营部销售的标示为“贵阳味希食品厂”生产的一款“味希”特制苕粉,也被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检验出含有甲醛。

  此次公布的是今年第二期行政执法案件中的10多起违法案件,一些知名企业也上了榜

  重庆晨报讯 (记者王珊)重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日前公布了今年第二期行政执法案件中的10多起违法案件。同仁堂、万和等大家耳熟能详的企业上榜被通报。

  食品

  苕粉含甲醛,卤凤爪不达标

  渝北区夫妻食品经营部经营的标示为“贵阳味希食品厂”生产的“味希”特制苕粉,经重庆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检验,含有甲醛。同样,江北区志旺食品经营部销售的标示为“贵阳味希食品厂”生产的一款“味希”特制苕粉,也被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检验出含有甲醛。

  此外,蜀山食品公司江北区分公司生产销售的部分食品,标签与内容不符;野山珍商贸公司生产的批号为“20160826”的卤凤爪(微辣型),经长沙市食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测中心检验,菌落总数项目不符合标准。

  药品

  清热解毒片和白矾成“重灾区

  除了食品外,一些药店和制药企业也上了榜。

  千峰中药材公司经营的标示为“成都仁济宏药业有限公司”生产、批号为“160301”、规格为“0.5KG/袋”的土鳖虫,经上海市食品药品检验所检验,浸出物不符合规定,且二氧化硫残留量未检出,按劣药论处。

  重庆江岸坊医药有限公司、重庆唐氏药业有限公司、重庆金冠百医药有限公司、重庆市汉洲医药有限公司、重庆市汉洲医药有限公司、重庆普健医药有限公司,上述6家医药公司经营的从重庆久益人医药器械有限公司购进的标示为“河南宛东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215002批清热解毒片,经重庆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检验,其含量测定不符合规定,为劣药。执法人员表示,上述单位已被没收违法所得。

  重庆众景中药饮片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批号为“150307”的白矾,经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检验,检查项结果不符合标准。

  北京同仁堂重庆建新药店有限责任公司经营的标示为“重庆众景中药饮片有限责任公司”生产、批号为“150307”的白矾,经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检验,检查项铵盐结果不符合标准,为劣药,被没收,并没收违法所得。

  江北区渝和堂大药房经营的标示为“重庆天凯药业有限公司”生产、批号为“151101”的白矾,经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检验,检查项铵盐检验结果不符合标准规定,为劣药,被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罚款。

  重庆市万和药房连锁有限公司南岸区南湖路店经营的标示为“重庆康迪药业有限公司”生产、批号为“141101”的鹅不食草,经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检验,杂质测定不符合标准规定,被没收违法所得。

  重庆康迪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批号为“141101”的鹅不食草,经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检验,检查项中杂质检验结果不符合标准,被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