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地方税务局关于2015年下半年遴选公务员笔试加分工作的通知

07.09.2015  11:40

各考生:

  根据中共重庆市委组织部、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重庆市公务员局《2015年下半年重庆市公开遴选公务员公告》规定,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现将本次遴选公务员有关笔试加分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分办理单位

  本次采取“谁遴选谁负责”原则,即各遴选考生应向所报考的区地税局申请办理笔试加分,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举例:梁平县某镇人民政府人员报考渝中区地税局基层税收行政执法1职位,即应到渝中区地税局办理笔试加分。

  特别提醒:本次我局不实行往年的“就近加分”原则,即不执行“各遴选考生应按其现工作单位所在区县到相应的区县地税局办理笔试加分”的规定。请各考生特别注意。

   二、加分办理时间

  各有关区地税局办理加分时间为2015年9月14日至9月15日。逾期未办理者,不再享受加分政策。

   三、考生提交材料

  (一)个人书面申请原件1份(请参看附件1)。

  (二)近三年年度考核(即2012-2014年)优秀证书或立功受奖通报(决定)1份。如为年度考核优秀证书的,应查验原件并交复印件1份;如为立功受奖通报(决定)的,应交盖有发文单位公章的复印件1份(如为电子公文的,原则上要求加盖发文单位鲜章)。

  (三)考生现所在单位出具加盖公章的证明材料原件1份(请参看附件2)。所在单位必须是区县各部门、乡镇政府及街道,以及市级机关下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市垂直管理部门和中央在渝单位所属的区县(自治县)机关等单位,非村社、科室等部门。

   四、其他

  (一)考生如有不清楚事项,请向所报考地税局人事部门联系。联系电话详见附件3。

  (二)市地税局人事处联系电话:67572975。

  附件:1.2015年下半年遴选公务员加分申请(范本)

     2.年度考核优秀单位证明材料(范本)

     3.重庆市地税系统各有关区地税局人事部门联系电话

  重庆市地方税务局

  2015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