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纸档案为他22年工龄作证

30.12.2014  08:42
       

龙先生系原大足县帽鞋厂一名职工,他是1986年由部队转业被安排到帽鞋厂工作,由于该厂在2008年破产改制,厂的所有职工全部纳入了社保。近期,区社保局对全区破产改制企业参保人员进行全面审核,在查到龙先生的参保资料时,发现没有他的参加工作材料,无法核实工龄,要求龙先生尽快提供参加工作的证明材料。

龙先生来到区档案馆查阅他的参工文件,工作人员根据他的讲述和提供的相关信息,很快在原大足县民政局全宗1986年文书档案第128号卷查到了龙先生的退伍军人安置文件,庚即为他出具了复制材料。龙先生拿着资料,手在抖动,心情有些激动地说:“谢谢谢谢,太好了,我在帽鞋厂工作22年的工龄核实有望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