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档案局关于组织推荐2016年度国家档案局优秀科技成果奖励项目的通知

26.05.2016  15:21
       

重庆市档案局文件

渝档函[2016]39号

  重庆市档案局关于组织推荐2016年度
国家档案局优秀科技成果奖励项目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档案局(馆),市级各部门、企事业单位、大专院校档案馆(室):
2016年度国家档案局优秀科技成果奖励项目现在开始接受申报,为做好我市组织推荐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项目申报单位应按照《国家档案局优秀科技成果奖励办法》(档发〔2001〕2号)规定的推荐条件和要求,认真开展申报工作。我单位将对申报项目材料是否完整、表格填写是否规范、项目文本质量是否达标等情况进行审核,择优推荐。
      二、网上申报 
      项目申报单位需登录“档案优秀科技成果管理系统”(网址: http://218.60.144.177/guo/inx.asp )注册并填写有关栏目内容。注册前,需联系我单位索取序列号;注册时,必须指定重庆市档案局为推荐单位,输入序列号,设定用户名和密码;注册成功后,使用先前设定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系统,按提示填写项目有关信息。项目申报单位在网上信息填报完毕后需告知我单位,我单位将对填报内容进行审核。对不符合填报要求的,将通知项目申报单位进行修改;对审核合格的,将填写推荐时间、推荐意见和推荐获奖等级,进行网上推荐,并通知项目申报单位。
      网上申报时间为:2016年6月6日9:00起至2016年6月20日17:00止。
      三、成果报送
      完成网上申报后,每个申报项目须报送成果材料一式4套、《国家档案局优秀科技成果奖励推荐书》一式4份和《申报国家档案局优秀科技成果奖简表》4份。项目申报单位须将《国家档案局优秀科技成果奖励推荐书》与成果材料合并装订,同一单位所有申报项目的纸质材料应同时报送我单位。
      《申报国家档案局优秀科技成果奖简表》只限一页,正反面打印。《国家档案局优秀科技成果奖励推荐书》应使用“优秀档案科技成果管理系统”生成、打印,由于各项目内容字数不同,排版格式可能会有变化,如出现表格跨页、行间距增大等情况,请下载word文档到本地计算机,进行排版后再打印。成果材料主要包括成果的技术评价、应用情况证明和成果查新报告等材料。技术评价材料根据成果类别应包括:工作报告、研究报告、技术报告、结题或鉴定材料、验收材料、软件登记证书、测试报告等。应用情况证明是指应用单位出具的应用证明材料。对于可能对档案载体及其记录信息存在不良影响、关系到档案工作者健康的项目还需提供有关测试报告。
      成果报送截止时间为2016年6月20日。逾期将不予受理。
      地址:重庆市沙坪坝区晒光坪56号重庆市档案馆
      邮编:400038
      联系人:市档案局保护技术处  张振
      联系电话:13983068547

      附件:申报国家档案局优秀科技成果奖简表(格式)

重庆市档案局
2016年5月19日

附件: 申报国家档案局优秀科技成果奖简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