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水县“四举措”提升社会救助精准度

10.04.2017  21:00

  今年以来,彭水县积极采取多种措施,努力提高社会救助保障水平,切实维护困难群众的基本权益,发挥社会救助工作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兜底”作用。

  城乡低保兜底到户。截止3月该县共有城乡低保对象14274户、32684人,其中城镇低保3806户6961人、农村低保9864户24410人。累计支出低保资金3767.82万元。全县12944名贫困对象纳入低保兜底脱贫,每月支出兜底资金332万元。

  医疗救助明晰到目。严格执行市民政局、财政局等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医疗救助工作的通知》,提高救助标准,明晰救助对象分类,规范程序和标准,对医保目录外医疗费用实施限额分段分档救助。一季度累计救助29364人次,支出救助资金478万元。

  临时救助规范到类。进一步落实《关于印发临时救助办法的通知》,规范临时救助申请、审核、公示等环节,明确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为临时救助的第一责任单位,救助上限从3000元提高到5000元,下放审批权限,救助金额在1000元以下的由乡镇(街道)直接审批,小额的救助申请可直接得到救助,节省时间,提高了救助时效。截止3月,共计救助275人次支出116万元。

  核查比对查实到人。对新申请的最低生活保障和临时救助对象,严格进行家庭经济状况信息核查比对,共比对信息194户489人,比对出不符合条件的有5户19人。对新增对象实施随机入户核查,一季度开展入户核查67人次,核查救助对象56户189人。通过核查比对,一季度低保对象完成新增194户489人,退出113户334人,提高了救助对象认定的准确度。(彭水县民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