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村务监督机制基本建立

22.11.2016  21:08

  一是健全组织体系。全市8199个村普遍建立了村务监督委员会,依法依规对村级重大事项决策和落实、村务公开、民主理财、村民自治章程和村规民约执行、村委会成员履职任职及廉洁自律等情况履行全方位、全过程的监督。

  二是完善监督机制。出台《重庆市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规则》,明确村务监督委员会的工作职责、监督内容、监督方式及工作保障等问题。规定村级监督委员,列席村“两委”联席会议、村委会会议、村民代表会议制度及村务监督委员会报告工作制度,推进了村务监督委员会规范化建设。

  三是强化工作保障。加大村务监督委员会建设力度,每个村务监督委员会均有吊牌、有人员、有印章、有办公场地、有经费保障。全市大部分区县规定将村级运转经费的10%—20%作为村务监督委员会的工作经费,为其依法履行职责提供了经费保障。(政权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