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抓重点破难点创亮点促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扎实落地(《重庆扶贫专报》第1期)

19.01.2019  15:23

  深化脱贫攻坚以来,重庆市着力在资金监管、金融扶贫、特殊困难帮扶、本土人才回引、扶贫资金精准到户等重点、难点上创新举措,切实在提升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活力动力上想办法、出实招、见真效,全力促进贫困群众生产生活条件明显改善,获得感显著增强。

  一、推广“脱贫攻坚项目精准管理系统”,解决监管难度大的问题。建立区县级行业主管部门扶贫项目资金台账、乡镇扶贫项目资金台账、行政村扶贫项目资金台账和扶贫项目资金台账明细表“三账一表”,推广“脱贫攻坚项目精准管理系统”。出台《重庆市财政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实施办法》《重庆市财政扶贫资金项目绩效管理办法》等,进一步规范扶贫项目管理程序和工作标准,堵塞漏洞。实施“国库集中支付”,健全扶贫资金项目“十项监管”和定期联席会议制度,分级对区县、乡镇、村扶贫资金实现全覆盖审计,全面提升扶贫资金使用绩效。

  二、实施“本土人才回引工程”,解决人才缺失的问题。以乡镇为单位,对本乡本土大中专毕业生、外出成功人士等进行调查摸底,建立4.2万余人的本土人才库。乡镇、村党组织采取电话联络、座谈联谊、主动登门拜访等方式,进行“点对点”动员,通过给待遇、给扶持、给出路,回引本土人才8900余名,为贫困村打造一支“不走的扶贫工作队”。

  三、探索财政扶贫资金“五改”机制,解决贫困群众参与性低的问题。探索财政扶贫资金“改补为奖、改补为贷、改补为借、改补为股、改补为酬”机制,变“平均分配”为“多干多补”,变“现金补贴”为“风险补偿”,变“无偿补助”为“有借有还”,变“松散带动”为“股权激励”,变“不劳而获”为“按劳取酬”,丰富扶贫资金精准到户方式,放大财政资金杠杆作用,激发贫困群众内生动力。98万人通过产业带动实现稳定增收,市级以上财政专项扶贫发展资金到户到人比例达70%以上。

  四、设立“精准脱贫保”,解决因病因灾致贫返贫的问题。整合小额意外保险、大病补充保险、疾病身故保险、贫困学生重大疾病保险、农房保险等5个险种创设“精准脱贫保”,按照“一款产品、多重保障,统一方案、分线理赔,市级统筹、区县实施”的原则,采取“市级财政补助、区县自主采购、实行动态调节、群众直接受益”的方式,由市级财政扶贫资金按照100元/人的标准,为贫困人口提供5000亿元商业保险保障。同时,投入资金570万元,整合重大疾病险、意外身故险、农房损毁险,设立农村贫困边缘人群致贫险,通过打捆购买的方式为贫困边缘人群参保,建立“精准脱贫保+致贫险”双保险,防止因灾因病致贫返贫。

  五、成立扶贫小额信贷助贷员队伍,解决群众获贷率较低的问题。整合驻村工作队、第一书记、村两委和帮扶责任人等力量,成立扶贫小额信贷助贷员队伍,协助开展政策宣传、产业规划、评级授信、汇总贷款需求,开展贷款使用监督及指导发展产业,帮助落实贷款回收和按期付息等。设立扶贫小额信贷风险补偿金8.2亿元,建立“政府+银行+保险+助贷员”风险防控体系。组织9家银行和25家县级村镇银行,以乡镇为单位划片包干,对辖内贫困户实行名单制管理,逐户开展走访和信用评定,采取“一次核定、随用随贷、余额控制、周转使用”的办法,在授信额度内,由贫困户自主周转使用资金。累计发放扶贫小额信贷资金50.6亿元,惠及贫困群众11.4万户次;2018年新增发放贷款24.4亿元,惠及贫困群众5.9万户次。

  六、实行“集中供养+居家康复救助”举措,解决失能弱能贫困家庭负担重的问题。整合五保、低保、社会救助、慈善捐款等资金,按1名失能人员1500元/月的标准,探索开展贫困家庭和农村五保失能人员集中供养,跟进落实失能人员家庭就业、创业等精准帮扶措施。针对不方便住院或不宜长期住院的17种重大疾病患者贫困家庭实施“居家康复治疗救助”,每月为其提供100元至500元的药品救助,落实结对家庭医生,解决“一人失能、全家受困”的问题,切实为失能弱能贫困家庭减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