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持续推进 红利逐步释放

09.03.2016  15:59

  国家税务总局多项举措促《深化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方案》落实

 

  今年以来,国家税务总局按照《深化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制定的时间表和路线图,持续发力,先后推出多项改革举措,改革红利逐步释放。

  兑现清单承诺

  进一步减轻纳税人办税负担

  按照《方案》的部署要求,2016年初,国家税务总局启动了新一轮“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列出了10类31项便利化改革清单,着力解决纳税人办税的“难点”“痛点”“堵点”。

  今年2月,国家税务总局持续兑现清单承诺:3项个人所得税办理事项由审批改备案,简化办税手续,优化纳税服务;纳税信用A级纳税人取消增值税发票认证,不仅为纳税人节省了购置扫描设备的费用,而且节省了大量的时间和精力,使办税更轻松、更便捷;合理简并纳税人申报缴税次数,进一步减轻纳税人办税负担,增强纳税人获得感;将出口退(免)税无纸化管理试点范围扩大至全国,进一步方便出口企业办理退税,加快退税进度。

  实现放管结合

  A级纳税人增值税发票免认证

  在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全面推行的基础上,取消A级纳税人增值税发票认证。新系统在发票管理方式上实现了信息采集完整化、信息传递实时化和信息存贮底账化。由于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实现了发票全票面信息的实时采集和动态掌握,税务机关通过对发票信息的深度挖掘和分析,可以快速、直接、全面地了解纳税人生产和经营情况,有利于更好地实现信息管税,切实加强后续管理,防范税收风险。同时,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实现了数据的实时上传,相当于开启了“24小时监控”,为税务机关快速反应、果断打击涉票犯罪争取了时间。

  取消增值税发票认证后,将进一步减少基层税务机关窗口办税工作量。从宁波市试点取消增值税发票认证的情况看,在试点期间,全市国税办税服务厅日常发票认证工作量减少9成以上。

  完善信用体系

  促进纳税人诚信自律

  今年2月,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完善纳税信用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完善了纳税信用级别动态调整、通知提醒等内容,并优化调整了信用级别评价指标的扣分标准,更好地促进纳税人诚信自律,提高税法遵从度。

  该公告主要内容有:一是按月开展纳税信用级别动态调整。税务机关按月采集纳税人纳税信用信息。主管税务机关因税务检查等发现纳税人以前评价年度存在直接判为D级情形的,调整其相应评价年度纳税信用级别为D级,该D级评价不保留至下一年。二是及时通知、提醒纳税人信用评价状态变化情况,让纳税人了解当前的纳税信用状况,加强自我管理,规范纳税行为。三是优化调整部分评价指标和扣分标准,增加A级纳税人的“含金量”,确保指标扣分与失信程度及后果相当。

  畅通投诉渠道

  有效保障纳税人权益

  为落实《方案》要求,国家税务总局发出《关于完善纳税服务投诉管理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全方位保障纳税人合法权益。

  升级12366纳税服务热线畅通投诉渠道。升级后,将实现纳税服务投诉多渠道接收、同一平台处理和全程监控督办。热线系统覆盖了国家税务总局和省、市、县税务局四级,能够对投诉处理全程监控、分类统计和汇总分析。

  加强对纳税服务投诉情况的统计分析。深入挖掘投诉信息与数据,形成统计分析报告,通过趋势预判,从纳税人视角提出有针对性地改进措施,及时回应纳税人需求和关切。

  建立纳税服务投诉定期通报制度。各省税务机关建立上级对下级税务机关纳税服务投诉及办理情况的通报制度,每半年通报一次。

  严格督察督办

  确保改革落实到位

  今年2月,国家税务总局充分发挥重点工作推进会议和督查督办的作用,确保《方案》各项改革举措落到实处。

  周密部署推进。坚持每周、每月总结上周、上月改革工作,部署本周、本月改革工作,建立工作台账,及时掌握改革进展情况。日前,《方案》督促落实领导小组召开第四次会议,深入分析问题,研究部署了下一步工作。

  深入各地调研。国家税务总局领导先后赴综合改革试点地区和专项改革试点地区开展专题调研,听取当地党委、政府对税收征管体制改革的意见,深入了解各地遇到的困难和瓶颈,并进一步讲解指导《方案》贯彻实施工作。

  突出改革重点。召开重点工作推进会议,将推行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取消增值税发票认证、加快实施“互联网+税务”行动计划等《方案》中的改革事项作为重要议题,进一步明确工作着力点。

  严格督查督办。近日,国家税务总局派出6个督查组赴各地,重点针对《方案》贯彻实施情况,特别是落实国税地税合作规范2.0版和“便民办税春风行动”等开展督查,督促各单位加大推进力度,让纳税人和社会各界深刻感受到改革带来的实效。

  (来源:中国税务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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