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政局四项举措推进法治民政建设

24.12.2014  19:01

  为认真落实中央和市委提出的法治中国和依法治市的战略部署,市民政局立足民政职能,将着力从加大政策创制、规范执法行为、强化法制监督和加强法制教育等方面,加快推进全市民政部门法治体系建设,努力开创民政事业改革发展的新局面。

 

  一是加大政策创制,完善民政政策法规体系。按照中央和市委关于加强民生领域法律服务的要求,积极推进社会救助、社会组织、社会福利、社会事务、基层民主等5个方面的民政政策法规体系建设,及时将社会关注、群众关切的民政重点工作纳入立法规划和计划。当前,重点推进《重庆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重庆市殡葬管理条例》、《重庆市城乡养老机构服务管理办法》、《重庆市退役士兵安置办法》、《重庆市促进慈善事业发展条例》等法规的制定或修订工作。

 

  二是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民政依法行政水平。按照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要求,制定出台《重庆市民政局关于加强和推进法治民政建设的意见》,建立民政权力清单和民政业务工作程序,形成依法行政、按律办事的常态。规范民政行政审批,进一步取消和下放审批项目,完善网上电子审批和“一站式”集中服务工作机制,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完善民政重大事项决策程序,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确定为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使民政部门出台的各项决策合法合规。落实民政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制度,进一步强化证据意识,规范执法文书使用,提高民政执法的说服力和公信力。

 

  三是强化法制监督,健全民政权力制约体系。完善公众利益表达诉求机制,通过66001919民政救助热线、96000殡葬服务热线、公众信息网、举报电话等,及时向社会公开民政行政职能职权,依法接受社会监督。积极构建“横向互动、上下联动、内外促动、审裁能动”的行政复议工作机制,将法律法规明确规定可以通过“法定途径优先”解决的事项,从信访渠道中分离出来。严格落实行政机关依法出庭应诉制度,加强行政案件尤其是败诉案件的研究分析,提出有针对性的解决举措。

 

  四是加强法制教育,提升民政法治思维理念。以“社会救助政策法规宣传月”为载体,加大对民政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不断提高民政政策的知晓度。完善民政干部学法用法制度,每年组织开展两期民政干部依法行政培训,提高民政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处理问题的能力。加强各级民政法制机构建设,尽快形成重大决策和重要会议有法制机构参与,重点执法环节有法制机构监督的工作新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