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川区教委落实惠民政策促进教育公平

22.06.2018  02:07

  一是保障流动人口子女平等就学。 按照“两为主”“两纳入”原则,将流动人口子女纳入义务教育保障机制范围,保障随迁子女在入学、编班、资助等方面享受同城待遇,确定19所中小学为接收随迁子女的学校,近3年来,每年接收随迁子女和转户居民3000人以上。  

  二是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体系。 按照“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联动、家庭尽责、社会参与”的留守儿童关爱培养要求,实施农村留守儿童“百千万”牵手行动,着力解决农村留守儿童关爱问题。普安小学、板桥初中被确定为市级留守儿童“4+1”项目学校。全区建成“乡村学校少年宫”12个、“留守儿童之家”62个,广泛开展结对帮扶活动,2万多名社会各界爱心人士担任“代理家长”,实现留守儿童“学业有教、监护有人、生活有助、健康有保、安全有护”。  

  三是完善义务教育学生资助政策。 向义务教育学生免费提供作业本,免费提供初中学生教辅资料,对农村小学一年级学生免费提供正版新华字典。小学、初中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标准分别提高到每生每年1000元和1250元,共投入资金5191万元资助义务教育贫困生8.4万人次。协调各部门、镇(街)设立教育发展基金11个,筹集资金300余万元,开展教育资助活动。近3年来,全区累计投入资金7700余万元用于实施营养改善计划,惠及中小学生34万余人次,做到农村义务教育学生全覆盖。  

  四是保障残疾儿童平等教育权利。 全区残疾儿童在校生人数共455人(含随班就读),残疾儿童生均公用经费标准提高到每年6000元。投资550万元迁建特殊教育学校,每年安排专项资金支持特殊教育学校资源教室、资源中心建设和设备设施配备,特教学校达到中小学标准化建设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