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挥新消费引领作用加快培育新供给新动力

27.11.2015  01:47

  日前,国务院发布《关于积极发挥新消费引领作用加快培育形成新供给新动力的指导意见》,提出要更好发挥以传统消费提质升级、新兴消费蓬勃兴起为主要内容的新消费的引领作用,加快培育形成经济发展新供给新动力。

  ——全面改善优化消费环境。积极培育国际消费市场,加快出台增设口岸进境免税店的操作办法,扩大72小时过境免签政策范围,完善和落实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政策。

  ——创新并扩大有效供给。健全进口管理体制,完善先进技术和设备进口免税政策,积极扩大新技术引进和关键设备、零部件进口;降低部分日用消费品进口关税,研究调整化妆品等品目消费税征收范围,适度增加适应消费升级需求的日用消费品进口。积极解决电子商务在境内外发展的技术、政策等问题,加强标准、支付、物流、通关、计量检测、检验检疫和税收等方面的国际协调,创新跨境电子商务合作方式。

  ——优化政策支撑体系。强化财税支持政策,完善地方税体系,逐步提高直接税比重,激励地方政府营造良好生活消费环境、重视服务业发展;落实小微企业、创新型企业税收优惠政策和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适时推进医疗、养老等行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改革试点,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严格落实公益性捐赠所得税税前扣除政策,进一步简化公益性捐赠所得税税前扣除流程;按照有利于拉动国内消费、促进公平竞争的原则,推进消费税改革,研究完善主要适应企业对企业(B2B)交易的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税收政策,进一步完善行邮税政策及征管措施。

  (来源:中国税务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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