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好一批高水平有特色的教师教育院校和师范专业
教育部近日印发《关于实施卓越教师培养计划2.0的意见》。《意见》提出,经过5年左右努力,办好一批高水平、有特色的教师教育院校和师范专业,以师范生为中心的教育教学新形态基本形成。到2035年,师范生的综合素质、专业化水平和创新能力显著提升,为培养造就数以百万计的骨干教师、数以十万计的卓越教师、数以万计的教育家型教师奠定坚实基础。
《意见》指出,通过实施卓越教师培养,在师范院校办学特色上发挥排头兵作用,在师范专业培养能力提升上发挥领头雁作用,在师范人才培养上发挥风向标作用,培养造就一批教育情怀深厚、专业基础扎实、勇于创新教学、善于综合育人和具有终身学习发展能力的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中小学(含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特殊教育学校)教师。
《意见》提出了八方面的改革任务和重要举措。在全面开展师德养成教育方面,《意见》要求,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教师的殷切希望和要求作为师范生师德教育的首要任务和重点内容,将“四有”好老师标准、四个“引路人”、四个“相统一”和“四个服务”等要求细化落实到教师培养全过程。
在分类推进培养模式改革方面,《意见》对卓越中学、小学、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和特殊教育学校教师培养改革作出说明。其中,面向培养专业突出、底蕴深厚的卓越中学教师,要重点探索本科和教育硕士研究生阶段整体设计、分段考核、有机衔接的培养模式,积极支持高水平综合大学参与。面向培养素养全面、专长发展的卓越小学教师,重点探索借鉴国际小学全科教师培养经验、继承我国养成教育传统的培养模式。面向培养幼儿为本、擅长保教的卓越幼儿园教师,重点探索幼儿园教师融合培养模式,积极开展初中毕业起点五年制专科层次幼儿园教师培养。
深化信息技术助推教育教学改革也是一项重要的改革举措。《意见》要求,建设200门国家教师教育精品在线开放课程,推广翻转课堂、混合式教学等新型教学模式。《意见》还从提高实践教学质量、完善全方位协同培养机制、建强优化教师教育师资队伍、深化教师教育国际交流与合作等方面作出了具体部署。(焦以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