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司法局出台12条公证减证便民举措

17.07.2018  15:06
一是推行公证“最多跑一次”工作。对于法律关系简单、事实清楚、无争议的“出生、生存、死亡”等46项公证事项,只要申请材料齐全、真实,符合法定受理条件,实现让当事人“最多跑一次”。
    二是畅通咨询办证通道。完善咨询答复机制,公开咨询电话和网上咨询路径,及时回复当事人咨询。扩大“重庆公证云在线申办平台”的覆盖面,利用已有的微信公众号、手机APP和12348法网等开通咨询和申办公证移动端口,实现在线咨询、预约、申办一体化办证服务,做到接件及时、办理高效。
    三是公开办证材料目录指南。发布《重庆市公证行业办理公证所需材料目录指南》,明确申办各项公证事项所需材料清单,简化程序、创新服务措施,为当事人办理公证业务提供精准指引。
    四是推动信息互联互享。加强与市级相关部门沟通协调,在用好与民政、工商等部门信息共享查询的基础上,深化拓展信息共享范围。各区(县)司法局、公证机构要加强与民政、公安、工商、不动产登记等部门的联系,建立完善公证信息查询机制,加强信息共享管理,以“信息跑路”代替“群众跑腿”。
    五是改善窗口服务能力。推进办证大厅规范化建设,合理设置办证等候区,规范设置办证受理平台。建立窗口人员动态调整机制和科学的办事人员分流机制,减少当事人现场排队等待时间和往返公证机构次数。优化流程,做到及时受理、及时出证。加强公证人员培训,提升公证人员业务素质、工作能力及服务态度,塑造良好窗口形象。
    六是健全“链条式”服务体系。有条件的公证机构,可成立专门“调查取证”部门,对简单公证事项,由公证机构调查核实;对较为复杂的公证事项,由当事人提供证据线索,公证机构指派公证人员进行调查取证,建立代为取证、代为核查等“链条式”服务体系,解决“取证难”问题。
    七是提供多样化文书送达服务。对无法当场出具的公证书,可根据当事人意愿,经协商一致选择由公证处通过邮政、快递等方式代为投递公证书。
    八是缩短办证时限。根据实际需要,推行预约办证、节假日值班、延时服务等制度,及时快捷为当事人出具公证书,简单公证当天办结,除继承等较为复杂的公证事项外,其他需调查核实的公证事项争取5个工作日内办结。
    九是创新服务模式。实行“绿色继承”办证模式为当事人办理继承公证,积极探索“告知+承诺”的方式代替证明材料,通过以自行填写亲属关系情况声明书的方式代替亲属关系证明材料,以事后核查方式代替事前审查。
    十是大力开展“一站式”延伸服务。推行“一站式”综合性法律服务,在不动产登记中心、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派驻服务、上门服务、定点服务,提供代拟文书、代为认证、代为解押、代办房产登记等延伸服务项目。
    十一是增设自助网上申办设备。有条件的公证机构可在办公场所增设自助网上申办设备,设置便于操作、便于审查、便于沟通的工作流程,将公证服务关口前移。
    十二是开通“绿色通道”服务。公证机构对老、弱、病、残等特殊群体开通“绿色通道”服务,实行优先受理、优先审查、优先办理,为困难群体、特殊人群提供公证法律援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