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柱县林业局下达新一轮退耕还林财政直补计划

08.06.2017  10:52
      近日,石柱县林业局依据2014年度新一轮退耕还林工程检查验收结果,下达了2014年度新一轮退耕还林工程财政资金直接补贴农户计划。兑现范围和标准为:第一批兑现范围为经县林业局检查验收合格的2014年度退耕地合格面积共22,973.80亩,直补资金为11,486,900.000元,兑现标准为第一次兑现500元/亩。严格按分户申报、乡镇审核、审批及兑付程序,及时兑现给根据退耕还林政策相关规定,只有取得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签订了二轮土地承包合同的耕地),按规划实施退耕还林,并经验收合格的才能享受退耕还林兑现补助费,因此退耕还林财政直补资金的补助对象是已退耕还林的二轮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凡大户承包(转包、租赁、股份联营农户二轮承包土地)、业主经营实施退耕还林的,其国家给予的退耕还林粮食补助折现资金和生活补助费一律兑现到原土地承包经营农户;凡代耕土地退耕还林的,退耕还林财政资金仍然补贴到原土地承包经营权户。代耕人可根据代耕协议、退耕户的书面委托书和身份证以及代耕人的身份证代领退耕户应得的直补资金;全县统筹城乡户籍制度改革后,对于原退耕户仍实行国家的退耕还林补助政策,按国家标准兑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