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日报】贺恒扬:从百年党史中汲取忠诚力量

30.12.2021  16:13



2021年12月24日,《检察日报》第5版“先锋周刊”刊登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组书记、检察长贺恒扬的署名文章《从百年党史中汲取忠诚力量》,内容如下:



重庆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

贺恒扬


忠诚,是百年来党之所以能够从无到有、从小到大、从弱到强,从播下救亡图存革命火种的小小红船,发展为领航中华民族复兴伟业的巍巍巨轮的关键。


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的决议》指出,党确立习近平同志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确立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指导地位,对新时代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对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历史进程具有决定性意义。这一重要论断,蕴含了新时代对党忠诚的两个新要求,即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落到“”字上,就是“两个忠于”。一是忠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要深刻认识站在中华民族复兴大业的关键历史节点上,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决定道路方向,决定事业成败,决定党的兴衰,决定国家和民族的前途命运,从而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更加自觉向核心看齐,在维护上更加坚定、更加执着。二是忠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要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不懈用这一伟大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坚持不懈用这一伟大思想铸魂育人,更加自觉做这一伟大思想的坚定信仰者和忠实实践者。


总的来说,对党忠诚是具体的而不是抽象的,是行动上的而不是口号上的,是一辈子的而不是一阵子的,只有长期艰苦卓绝地炼忠诚,才能做到始终如故、不失本色。要在坚定理想信念中淬炼忠诚,做马克思主义的忠实信仰者,做坚定的共产主义战士,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忠实践行者;要在加强思想武装中淬炼忠诚,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贯通起来,和检察机关的职能职责贯通起来,不断开创检察工作新局面;要在提升党性修养中淬炼忠诚,深化党史学习教育,严格执行“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主题党日等制度,永葆清廉政治本色;要在深化教育整顿中淬炼忠诚,高标准高质量做好“后半篇”文章,大力弘扬英模精神,在全市检察系统形成学习英模、崇尚英模、争当英模的良好风尚。


忠诚不是讲出来的,而是干出来的。新的赶考路上,要立足检察职能,从四个方面兑现对党的忠诚——


永远跟党走,沿着党指引的道路坚定前行。必须以党的旗帜为旗帜、以党的方向为方向、以党的意志为意志,始终坚持党的绝对领导,做到一切检察工作“从政治上看”。要增强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深学笃用习近平法治思想,坚决抵制西方错误思潮侵蚀影响,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道路。


坚决听党话,完成好党交给的任务。要延续传承好“红色检察”的历史基因,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党赋予检察机关新的历史使命、职责使命,自觉以检察履职落实和维护党的全面领导,特别是扎实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敢于监督、善于监督、规范监督、有效监督,勇于开展自我监督,全面提升法律监督质量和效果,为建设更高水平的法治重庆、平安重庆作出更大贡献。


自觉为党分忧,牢记“国之大者”。要紧紧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对重庆提出的系列重要指示要求,围绕服务保障建设具有全国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全国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城市和民营经济示范城市,持续深入开展“保市场主体、护民营经济”和“保知识产权、护知名品牌”两个专项行动;围绕服务保障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持续深化川渝检察协作;围绕服务保障长江经济带发展,建好两江地区检察院,完善做实“长江生态检察官”制度。


践行党的宗旨,夯实党的执政根基。要始终牢记“江山就是人民,人民就是江山”,把以人民为中心落实在监督办案中,持续办好维护食品药品安全、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司法救助等检察为民实事,以“如我在诉”的境界办好群众身边每一件“小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