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川区“四强化”确保救灾款物安全运行

29.09.2015  20:04

  强化群众监督。村(居)公开救助款物数量、救助对象,接受群众监督,确保阳光救灾、廉洁救灾。

  强化宣传到位。借助电视、报纸、网站等媒体平台,广泛宣传救助政策、救助标准等内容,提高救灾工作透明度。

  强化合理分配。根据灾情合理分配救灾款物,杜绝优亲厚友,保证救灾款物合理使用。

  强化审计力度。采取联合审计、跟踪审计等方式,加大对救灾资金审计力度,杜绝贪污、挤占、挪用、截留救灾款物等违法违纪行为的发生。(永川区民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