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津区五举措加强师资队伍建设

19.07.2018  23:15

一是加强师德师风建设。 出台《江津区中小学教师师德师风考核办法》,构建师德师风建设监督评估体系,建立师德责任制、师德评议制和师德师风工作台账,实行师德失范“一票否决制”。开展优秀师德典型推荐,收集师德典型51例。执行教师资格考试与定期注册制度,破除教师资格终身制,建立教师退出机制。  

二是选优配强师资队伍。 建立教职工编制动态调整机制,按照统一城乡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要求,核定教师编制9318名。2016年以来调整生源减少学校富余编制380余名补充到生源增加学校。2016年以来通过公开(考核)招聘、小学全科教师培养和学前教育免费师范生、赴高校招聘等方式新增、引进教师660人,2018年公开(考核)招聘教师354名,教职工结构进一步优化。  

三是形成师资交流常态。 坚持教师“区管校用”原则,以领雁带动、城乡互动、片区联动、联盟推动等形式,全面实施学区制改革,大力推行领雁工程、建立校际教师互派制度和导师制度,建立健全教师“走教制”,促进人才合理流动和师资均衡配置。2016年以来累计调整交流干部教师971人,教师交流比例达到符合条件者的27.7%。  

四是加大培训培养力度。 区财政足额预算继续教育经费,学校专项列支教师培训经费,为各级各类培养培训项目提供有力经费保障,2016年以来培训干部教师达1.3万余人次。投入近100万元设立市级、区级、校级、片区“名师工作室”共116个。拥有“未来教育家”培养对象1名,重庆市教学名师培养计划首批人选1名、重庆市名师4名、重庆市特级教师14名、市级学科带头人2名、市级学科名师10名、市级骨干教师218名。  

五是完善待遇保障机制。 深入推进职称制度改革,完成全区教师职称过渡,增加职称教学水平考评,改革后新评聘中小学正高级教师6名。用足用够各级支持政策,加强教师待遇保障,全面兑现绩效工资外“高出部分”。实施一系列倾斜政策,全面贯彻落实“乡村教师支持计划”,动态调整乡村教师岗位生活补助标准和范围,农村教师月补助最高达1300元,截至2017年底累计发放乡村教师岗位生活补助2883.9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