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津区大力推进老年事业发展

30.06.2015  20:33

  鼓励社会办养老机构发展。建立社会办养老机构建设、运营长效补贴机制,区财政对新增床位在20张和50张以上的,分别给予每张床位500元和1000元的建设补贴;对达到规定要求的社会办养老机构并接收江津区老年人入住的,区财政按每人每月100元的标准给予运营补贴。

  启动全国、重庆市第二届“敬老文明号”创建工作,加强镇(街)、村(社区)老年协会建设,重点打造油溪镇老年协会和珞璜镇马宗老年协会。

  开展老龄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调研工作,积极筹备全国第四次老年人生活状况抽样调查前期准备工作,确保8月份圆满完成对4个镇(街)、16个村(居)、480位老人的抽样调查。

  规范完善高龄补贴制度,截至6月底,为全区1.6万高龄老人发放高龄补贴644万元。(杨丹)